虚拟货币中国采访问题汇总

暴雷、跑路、清退丨官媒万字采访稿看数字藏品行业现状

2022年6月期间,郭律师接受科技资本论访谈“数字藏品行业合规”主题的万字稿,受到了腾讯的转载,紧跟着幻核就进行了清退。从现在来看,半年前的预言也基本都成为了现实。

2022年11月,郭律师再次接受新京报、财经网等官媒记者的采访,就数字藏品的合规风险和平台现状问题进行解答,提出相关的风险和提示,以下是采访者与郭志浩律师的对话。

暴雷、跑路、清退丨官媒万字采访稿看数字藏品行业现状

▎数字藏品维权

问:现在出现了很多维权的情况,您平常在实务中有接触到这方面的问题吗?

郭律师:对于出现大规模维权的情况,我在今年年初二三月份写过几篇文章,我是做虚拟货币、区块链的律师,对于数字藏品而言,我从一开始的判断就是会像币圈一样走向一个没落、消亡的过程,因为太容易造成群体性的事件了,而且对于NFT便利的条件,大多数功能可以运用到实体经济中,但是目前被维权的大部分对象,他们的做法从根本上来看,绝对要出事,迟早的问题。

对于这一块的“空气藏品”看起来是一个“数字藏品”,其实背后没有什么价值,这种藏品迟早要出事的,纯粹靠市场拉盘,虚假宣产。但是,目前即使是维权,绝大部分只是行政处罚,还没有上升到刑事案件,没有上升到刑事案件的原因,主要是缺乏监管,法律的缺位导致发现了也没办法处罚。我和监管部门在一起开会时经常聊到的一个问题,对整个数字藏品行业来讲,我觉得是有一点畸形发展。它一开始可以往好的地方发展的,但是从参与人群的角度来看也不太可能往好的方向发展,这帮人大部分是炒币或者是炒邮币卡的,这些人的目的一开始就不纯。这种案件回归到正常的炒邮币卡,大概率涉嫌非法集资。所以说,非法集资的案由会是监管部门着重查处的一个方向,是否构成非法集资很核心的一个概念就是他们的藏品是否具有价值,这一点是很关键的,但是如果没有特殊的价值,一律可以认为是没有价值,特别是电脑一键生成的,连艺术观赏价值都没有。

这里边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数字藏品是否要上链,因为目前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机关公开说数字藏品必须上链才属于数字藏品,没有一个官方的定义。NFT,大家都知道是上链的,用NFT这三个字母,大家都知道是必须上链的,但是也没有哪个国家规定数字藏品必须上链,这就导致一个后果,就是监管部门没办法认为上链的数字藏品就属于非法的。在这方面认定的问题还是存在缺失的,这是监管部门很头疼的一个问题。

问:您刚才说到目前还没有太涉及到刑事,我也跟一些业内的人士探讨了一下,目前公安包括经侦部门开始关注到这方面了吗?

郭律师:是,更多的是小地方的公安,北上广深这一块几乎没有。小地方的公安是出于几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出于这个打击违法犯罪,可能是他们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的原因至少是地方财政比较困难。所以你会看到大城市很少打击这些,小城市不断地在打击,特别是小县城,罪名基本上是非法经营、诈骗、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还少一些,目前非法经营、诈骗的偏多,因为诈骗是有虚假宣传。

问:如果定诈骗,法律上是要基于受骗人的错误认识处分财产,那跟他们的一些承诺,还有回购、保本付息的一些承诺没有兑现有关系吗?

郭律师:如果只是因为保本付息这个承诺的问题,他们也有保本付息这个行为,其实还是属于非法集资,但是大部分是卷完钱就跑路了,公司就不要了,所以说这种定诈骗。这种也是目前维权比较多的一个原因,不论公司承诺涨到多少能不能兑现且是其次,但卖完东西,公司直接就没人管了,这也是一个原因。这里面也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公司公开宣传了这些也还好,大部分公司其实是不会宣传的,它只是说在做收藏产品,可能会找第三方做这些宣传方面,来拉市值,就是拉盘,然后还很难有证据去抓到这些拉盘的和公司是有直接关系,这个也是办案过程中公安部门最头疼的事之一。

问:您的意思就是他们没有特别明确的宣传,只是营造了一种气氛不自觉地参与进去,导致后边出问题了,很难找到明确的证据,是这个意思吗?

郭律师:对,很难去维权。

▎维权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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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观察到其实大部分群体是在校学生,他们现在的诉求主要是什么呀?

郭律师:对,是退他们投资的所有钱,还不是退他们买的那个钱。因为有很多平台是开二级市场的,开二级市场的那种平台,它发行价可能只有九十九元,但是二级市场炒到一万九都是有可能,他们要求的是退一万九,不是退九十九。

问:他们要求退款,前提是这个平台运营不下去了,还是他们亏了,才要维权?

郭律师:大部分是亏了,就要求维权,希望通过维权这种方式,要回来一些。

▎二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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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像现在这个二级市场,咱们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吗?可以交易吗?

郭律师:二级市场这一块,国家目前就整个数字藏品,其实法律完全缺位的,不论一级还是二级都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只有一些侧面的规定去涉及到这一块。比如:一级要具备哪些资质,这些资质其实也只是有一些,比如说要做网站,要开APP,总要获得ICP的许可,只有这些很侧面的东西,没有直接说做数字藏品就应该获得哪几个牌照。比如说做交易所,就得获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没有这样的明确规定。数字藏品的这种二级市场的交易,到底是否属于交易所这种性质,其实也很难去界定,毕竟目前没有一个法律规定,或者规范性文件说它就属于交易所。那这里面就会留下一些空间,这也是当时为什么很多做数字藏品的愿意冒风险去开二级市场,但是一旦国家有一些相关文件出台,这些二级市场肯定也还会倒插一波。大部分是亏了,就要求维权,希望通过维权这种方式,要回来一些。

问:这些平台愿意冒险开二级市场,说明这个盈利大部分还是在二级市场里边?

郭律师:对,一级市场主要是单纯发售去赚钱,赚得很少,而且一级市场很容易解决,也就是退款,九十九元也就给退九十九元。

问:这些平台普遍的运营模式有哪些?

郭律师:一级市场,主要是销售数字藏品本身,里面又分两种,一种是有权利价值做底层资产的,就是买这个东西,且不说它有没有收藏价值,值不值九十九元,最起码买一个数字藏品背后代表着我要发一箱牛奶、一个小工艺品,这个工艺品市场售价一般也在九十九元上下,哪怕是七八十元。如果监管部门说你发九十九元,价格有问题,涉及非法集资就谈不上了,因为它的价格低了。有一些可能就是什么都没有,那张图片连艺术加工都没有,就是夸张到像素大小,一张白底上有一颗像素一个价,有五颗像素一个价,已经夸张到这种地步了。这种的话,可能就涉及到非法集资、集资诈骗或者诈骗的一些问题。

问:它连基本的收藏价值都没有?

郭律师:对,而且购买者的目的也不是用于收藏的。这种的话,很容易被认为是刑事犯罪了,这是一级市场的两种情况,就是有没有价值。即使是一个白底加像素买九块九,好像也不太能说人家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但是有一些是要买到上千块的,几千块一个,这种肯定就是有问题的,我个人认为定非法集资这块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大家购买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收藏,就是为了炒作,为了升值,这类的罪名要看具体情况,是没有问题的。还有就是二级市场,二级市场赚的主要就是手续费,交易一次,平台可能从中抽10%,手续费是可观的,所以平台要鼓励这个买入卖出,频繁交易。

问:现在最大的风险就存在于二级市场?

郭律师:对,一级市场相对来讲,风险很低,一般也就是非法经营、虚假宣传涉及到诈骗或者非法集资,但是也很少,几乎没出太大的问题。即使公安有查处的,也是有极特殊的情况。二级市场是目前被查处比较多的,因为本身二级市场是否属于交易所,如果属于交易所,那就属于非法经营,因为违规开设交易场所是非法经营的一种。但是这一点虽然没有明确,但是有的地方的公安就会觉得这个是明确的,有一些可能没有取得ICP、EDI等等的经营许可,取得的不全,当然也是非法经营。所以说,非法经营目前是各地立案比较多的,如果涉及到过多的虚假宣传、诈骗,二级市场也是这几个罪名。

问:我看现在就是相对比较大的平台,像阿里、京东做了这个数字藏品这个平台,其实都没有开通这个二级市场吗?他们在合规方面还是比较谨慎的吧?

郭律师:关于这几家大的,我是这样认为的,包括腾讯,腾讯这边幻核已经关了,已经清退了。当时幻核这边清退之前,我发过一个关于NFT行业合规的预判,那个文章里面提到了很多做不下去的原因和理由。这篇文章是被腾讯内部转载的,然后过了一个月,腾讯就关了,而且已经清退了,退款了。阿里这边是这么一个情况,阿里这边是鲸探,鲸探这边的话最大的问题就是它转赠这一块可能是存在问题的。可能这个也会成为阿里爆雷的一个点,只不过这个爆雷的点,可能阿里是能推脱出去的,因为阿里确实没干,但是不代表有人利用阿里来实施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

大概我说一下是什么事,鲸探这边是开了转赠功能的,就是180天可以转赠一次,在开转赠的时候,就会有人快到了180天,说我收哪一个NFT多少价格收,会把这个价格拔得很高,拉得很高。阿里他肯定知道这回事,但是没有证据证明他知道,这也是我说阿里这边可以推脱的一个方式,但是不论有没有证据,道德上来讲阿里肯定是知道的,但是他又对这种行为是属于视而不见的这种状态,因为如果他去管控的话,他的藏品就卖不出去,卖不出去的情况下就会导致卖不出去就没有销量,没有销量就没有收入,虽然这一块可能收入也不多,但是也不少,每个月也有上亿。所以说阿里这一块可能就做得稍微激进一些,这和阿里的风格也比较像,然后转赠这一块可能会成为阿里鲸探未来爆雷,最起码会成为社会舆论爆雷的一个点。因为它的一个NFT,它的一个数字藏品可以炒到几百万左右,就十几块钱买过来炒到几百万,所以说这一块可能会成为舆论上爆雷的一个点。另外阿里拍卖这些平台也有在拍卖NFT,但是拍卖这块我觉得没关系,只要是起拍价是合理的,剩下的那就交给市场了,一个愿意拍,一个愿意买,又正常交税,我觉得这些没什么问题。

▎数字藏品行业暴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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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今年上半年一直到五六月份的时候,其实这个数字藏品这个行业都是相对火爆,什么原因导致它突然就暴跌,然后迅速进入相对低谷的这样一个阶段?

郭律师:这个东西就像炒鞋一样,或者炒币一样,市场上的钱就那么多,等推到一个极致的时候,大家都往外抛的时候,没人接盘的时候,它肯定会暴跌,跌到一定程度,就是会有一个下行的效应起来之后,没有人买,只有人卖的情况下,就会出现连跌到底都没人买的情况。

问:这个行业里面是不是会有一些资金在操盘?

郭律师:会,很多,几乎做的大的基本上背后都有,或者是自己操控的,或者是第三方帮他去做的。

问:它现在其实也很像咱们股票的二级市场了吧?

郭律师:交易这种模式,就是这种对手方的交易,本身就是不论股市也好,期货交易也好,每个市场都一样的,只不过越大的市场需要操纵的资金量越大,像这种小市场有个几百万就可以去操纵一个市场了,小的平台几百万就可以操纵了。

问:好多大学生进入到这里边是一个什么样的原因呢?

郭律师:大学生第一点涉世未深,这肯定是一个原因,社会经验不足。第二个原因,可能是临近毕业了,想赚波钱,大学是步入社会的最后一站,而且身边有同学确实在前几个月赚到钱了,就拉了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他赚到钱就会眼红,就会集体的往里边进,但是当进的新韭菜不足以支撑老韭菜的时候,那就爆雷了。

问:我了解到不少大学生就是因为看到身边的人前期赚了一些钱,然后经不住诱惑就开始进场了,甚至有的都会通过刷信用卡贷款这种方式。

郭律师:对,有点像前几年炒股,那会有大学生炒股跳楼,其实我一直对于这类靠拉盘来卖的数字藏品好感度都不是很强。

▎郭律师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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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能感受到您的态度,之前看了一些您的文章,我能感觉到您对这方面消极立场比较多是吗?

郭律师:对,我对于NFT其实还是比较赞成的,去做一些它赋能实体经济的一些事,正向地去发展,我对这个还是比较看好的,它确实有这样的技术逻辑是可以实现的。NFT最大的价值在于防伪溯源等等的这种区块链技术带来的革命性的一些功能,但实际上数字藏品是完全把投资价值这一块给凸显起来了,反而没有凸显出其他的价值。所以说,对于本身我们国家这边就在管控虚拟货币的交易炒作,然后四月份的时候,三协会就是银行业协会、基金业协会这些就发了一个倡议,就是尽量不要搞金融化,就倡议大家把数字藏品不要搞金融化,把问题不要偏向于金融化,但是实际上大部分的企业都是把NFT变成金融化的数字藏品,绝大部分都不是为了收藏而收藏的。

问:在一些所谓的藏品平台投资人的内部,看到他们有的言论就是所谓的割一波就跑路的这种吗?

郭律师:公开的秘密,都已经明说了,就看谁先下车了。

问:他们从一开始进入这个行业的初衷就是偏离了,甚至是抱着违法犯罪的心态去暴富的这样一个心态?

郭律师:对,所以说一开始方向就是有问题的,所以这是为什么五六月份之前,我还有一些文章可能会说NFT可以去发展的。我这边也有几家做NFT或者做数字藏品的客户,但是这种常年的顾问单位,基本上做到最后会发现我这几家客户都没有做好,都没有做起来,核心不是他们的技术实力差,他们的商业模式肯定差了,也不是他们的商业模型有问题,核心恰恰就是因为他们的目标不是单纯为了炒作而炒作,导致他们活不下去,不过还好,我的顾问单位都是把风险放第一位的,基本也都没事。

问:是劣币驱逐良币的感觉?

郭律师:对,所以说想做这一块的,反而因为市场上过于去炒作数字藏品,导致NFT本身可以是正能量的一个东西,被变得大家有点弃而远之了。

问:您觉得经过这一波淘汰和沉淀,数字藏品这个行业它会不会朝一个好的方向去发展?或者说会不会导致我们国家顶层的监管政策加快出台的脚步?

郭律师:现在有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在考虑如何去监管了,我认为现在才考虑监管已经晚了,现在都可以不用考虑了(开玩笑的语气),因为这个市场已经慢慢自己凉下去了。

问:国内每次新生事物的发展必然要经过这个过程,好像每次都是要先经过野蛮发展,然后政府才迟迟的出手去开始管理,似乎就显得有点晚了?

郭律师:这里边有几个因素,一方面法律本身就是滞后的,成文法的国家,本身法律就是滞后的,政策也是滞后的,领导们都还没有观察到新生事物,新生事物已经发展完毕了,所以说整个监管本身就是有滞后性的。但是,还有一个原因就是NFT发展的过于迅速了,这和某些地方政府的强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地方政府的支持不代表它是合法的,也更不代表它是合理的,比如:当年江西抚州的市委书记,去年刚被查的江西副省级领导肖毅,他当年就是大力发展挖矿业务,虚拟货币、比特币挖矿业务,让抚州经济一飞冲天,他也被查了。所以说,地方政府去搞这些政策性支持之前,否认它也是不对的,新生事物毕竟上来没有摸清楚,就搞大力支持,我觉得本身就是一种问题。

问:有的地方政府可能恰恰就是被一些财团或者是一些势力,反倒被这些商业势力给绑架了是吗?

郭律师:有这种可能,但是我觉得这个不是推卸责任的理由。政府部门,分管领导,这种觉悟都没有还搞什么?

▎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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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看今年四月份,杭州市互联网法院,公开报道说是审理国内首例关于这方面的侵权?

郭律师:跟NFT没多大关系,那个案子打的NFT第一案的旗号,实际上和NFT没多大关系,里边会提到NFT,但是它本质比如说张三拿了李四的图片,在网上随便下载了一个,上面水印都还在,就去A平台上发布了NFT,最后判决结果是张三和A平台一起来赔偿李四。A平台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一般平台都有24小时之内接收到通知,24小时内删除就没有义务了,免责。但是,免责的前提也是不知道这个是有版权的,不知道它侵犯了版权,但他那个太明显了,上来水印都没掉,张三发的张三又不是那个人,你就非说他是,确实也说不过去。所以这个案子判决结果是没什么问题的,但是里边涉及到NFT的成分有多少,换一个其他场景也是这样,这个其实没有太多改变。

问:披上这样一个外壳,还是比较常见的侵权问题吧?

郭律师:对,其实还是一个常见的侵权类案件,和NFT没有太大关系。

▎数字藏品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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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现在这些数字藏品的版权问题,是不是也是其中的一个相对比较突出的问题?

郭律师:版权确实也是一个问题,但也不是一个主要问题,本身其实这种侵权也很少,就算有侵权,大部分被侵权的作者其实也没什么商业价值,当然侵权肯定是不对的。大部分作者可能连去维权的想法都没有,因为维权也需要成本,也就是充分说明它版权本身商业价值也不高。

问:我今天跟北京这边互联网法院联系了一下,他们目前也正在受理一起侵权,一个相对知名的艺术家,他的作品没有授权,但是被上链了,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因为我个人有一个疑惑,就是目前其实最突出的还是藏家维权的问题,但为什么这方面就是反倒到法院起诉的比较少?

郭律师:有几个原因,首先第一个原因,金额大的可能就涉及犯罪了,可能法院不给立案,就算立了案也有可能再给你驳回。所以说金额大的就涉及到这个问题。金额小的,就九十九块钱,连路费都不够,更不要说诉讼费了。

问:您说的这一点,有一些业内的人士也是表达这样的观点,他们有的人反倒就是有恃无恐,反正钱也不多,维权的成本还远远高于这个…

郭律师:我建议可以提一些集体诉讼,因为消协是可以去提集体诉讼的,如果有一些集体诉讼过来,我估计这些胡乱搞的企业就老实多了。

▎数字藏品公司注册

问:我观察到一个情况,好多公司的注册地址都在海南,然后现在异地经营,海南那边是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郭律师:首先税收优惠就不说了,其实这些公司税收做的小的时候也没多少税,所以说税收这一块就不说了,做的大了也不差这点税。更核心的是海南其实有一个便利的条件,就是他那边政策相对来说比较开放。第二,海南成本很低,特别是很多小规模的数字藏品平台,他都会选择去海南,因为海南比如说一个ICP许可,在海南可能几千块钱就搞定了,但在深圳可能得几万。如果一个文网文的许可,在海南不到一万块钱就搞定了,在深圳可能得十万,比如一个EDI,同样的就是这种成本能差到十倍,一堆证下来就几十万的成本就节省了。

问:像他们这种注册地和经营地不一致的,这是一个不合规的问题吗?

郭律师:对,会被列入经营异常,这属于工商处罚的一个范围,现在海南那边就针对这个事挺头疼的,当时他们注册的时候他们没监管到这一块,现在监管的时候挺头疼的。因为维权的就是普通其他行业还好,海南其实在这一块也耍了个小心思,一开始其他行业他们都欢迎企业过来注册,多少有点税,搞了一堆企业过去,然后数藏这一块也顺带的就过去了。对于其他行业,哪个行业爆雷了,最多就一两个民事纠纷而已。但是,数藏这一块没想到有这么多维权大军就过来了,所以海南那边的一些监管部门也头疼。

问:他们这个维权肯定是要转到注册地?

郭律师:不是转到注册地,他们直接打这个消协或者说工商局的电话,就直接打在海南,注册在哪就直接打哪,他九十九不愿意去法院,但他愿意打一个电话。

问:大家现在觉得比较方便的还是投诉举报?

郭律师:对,有用就有用,没用也出口气就拉倒了。

问:像您说的,他们这些平台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是不是对他们的影响还比较大?

郭律师:一般被投诉到这种地步的平台,也就不计划干了。

问:经营异常如果不消除的话,他们能注销吗?

郭律师:注销不了,但有可能他们也就不要这家公司了。

问:跟您聊还真是觉得这个行业整体的门槛、素质和规范性是不是都太低了?

郭律师:我感觉是劣币驱逐良币,本来这个行业能好好发展,这是我对现在这个现状比较负面情绪的主要原因。本来这个行业是能好好发展的,中国本来在进了虚拟货币之后,就虚拟货币的相关交易活动之后,本来NFT算是一个留下的口,结果又被搞成这个样子。

问:如果前期哪方面做好的话,这个行业其实可以相对良性一点的发展?

郭律师:我觉得不论虚拟货币还是数字藏品,前提都是监管,监管这块要给一个方向,且不说要给一个发展方向,最起码给一个禁止清单、负面清单。

问:这样从业者有一个确定性是吧?

郭律师:对,至少确定干了这些不会出事,或者说不干这些就不会出事,或者说至少知道干了这些就要出事,就不会干这些。

问:反过来说,有的人觉得我干了这方面不一定出事,一旦有利可图的话,他就可能愿意去冒这个险?

郭律师:对,就像我说的二级市场,国家确实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未来会不会出规定,不知道,现在没出就干吧,出了再说。

▎数字藏品行业的淘汰和更新

暴雷、跑路、清退丨官媒万字采访稿看数字藏品行业现状

问:他们现在这个平台的淘汰率和更新率的确是挺高的,因为我看有的所谓的数字藏品平台,刚上线没几天第一个首发品就出问题,然后立马运营就搞不下去了。

郭律师:是有这样的,这种更多是没什么经验去创业的。其实更多的,我感觉是从一开始就没有准备太好,但这种它构成什么犯罪,这也不太见得,因为大部分这种首发就倒闭的,它连成本都没有回收。

问:像咱们刚才说到的,好多是因为暴跌了之后去维权的,有没有一些更合理的维权,就是因为他们平台的问题,比如说藏品消失了,这些合理的维权?。

郭律师:不能排除有,但是我很少听过。

问:现在据您了解和观察,大部分还都是因为暴跌?

郭律师:对,要不就是暴跌,要不就是平台跑路,就这两种可能。平台跑路分两种,一种是平台卷了一波钱跑,一种就是我刚才说的经营不善倒闭了,平台自己还亏损了。

▎数字藏品行业的评价

问:因为我之前也没有太了解过这个行业,最近做这个题的时候大概了解了一下,然后这两天又跟他们业内人士聊了聊,感觉这个行业现在状况的确是不太乐观。目前这个阶段,您怎么评价?

郭律师:我觉得是一种必然,监管之后有没有必要,我觉得还是有的,但是也要精挑细琢去做好。为什么说有这个必要?因为如果监管不给一个方向,虽然它现在这一波压消失了,或者慢慢降下来了,但是再过个一年、两年还会火起来的,还会再起来一波的。

问:您这个是基于什么判断?

郭律师:这很简单,炒鞋的,炒核桃的,这两年炒核桃,明年炒菩提,后天炒竹子,什么都能炒,炒完一圈又回到炒核桃,这个叫板块轮动吧。所以说,转一圈又会转回去,不光是数字藏品,整个这种无价值的单方炒作,这个数字藏品还不如虚拟货币,你知道为什么?因为数字藏品大家真的就是99%的人,就是为了炒而炒的。区块链、虚拟货币这一块,有一些项目就有一些纯粹炒空气的这种项目,也和这个数字藏品差不多,但是有一些项目它是真的有利用价值的,大家去持有虚拟货币本身不光是为了炒币,有一部分也是去参与这个项目本身。这个项目如果做好了,其实也是对社会有价值的,只不过这块项目可能在监管方面不太喜欢,因为毕竟区块链去中心化,中心都没了,谁来监管呢。

问:可能会冲击到国家的金融体系,这可能是顶层比较忌讳的吧?

郭律师:对,其实监管部门更多也是没有想好怎么去监管,如果能想好有一个有效的监管措施,我估计虚拟货币还会再开放的。我的观点,这也是为什么虚拟货币从13年最早有监管文件开始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明令禁止说虚拟货币本身是违法的,只是说虚拟货币的相关业务经营活动,就是把它当成一个生意来做是违法的,自己炒币还是没有被明令禁止的。香港、澳门在二十大期间,这个时间也很有意思,在二十大期间宣布全面开放虚拟货币的相关业务,本身也是一种试水。虚拟货币,我觉得可以留下来。数字藏品,小规模高门槛的去留一条小通道,我觉得没什么,但是如果把它普遍性的开放,谁都有入门资质的话,我觉得这个行业这样暴涨暴跌,维权声音不断,迟早的事。

问:您觉得将来数字藏品这个行业,他会不会也会发展到只留下几个大的平台,其他小的就像当年的团购的百团大战,慢慢的中小平台都会被吞并或者倒闭?

郭律师:我觉得不好说,但是我觉得不太会,未来可能留下的不是什么大中小平台,而是谁能忽悠,谁能圈钱,留下的就是谁。很有可能就是张三李四一波人开一个A公司,割一笔跑路了,开个B公司,割一笔跑路了。如果没有监管的情况下,很有可能就是这种状态,就像搞传销的一样,永远都是那帮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问:您说的传销,我注意到他们现在好多这个平台都在搞拉新邀请,这种会不会有一定的传销模式在里边?

郭律师:不排除有一些会有,大部分应该都没有,因为现在大家对于传销都已经很敏感了,基本上不超过两级,就不会认定是传销。另外,不是说从事数字藏品的公司搞成传销了,而是搞传销的人用了一个数字藏品的名义而已。一般搞数字藏的,不论其他方向它合不合法,传销大部分还是会避免的。



简介:郭志浩律师,现担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盈科法律科技委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兼职坚守、山西农大客座教授、深圳链协法律专委会主任、山西省法治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成员、“区块链应用操作员职称考试”考评人命题人教材编撰人、深圳区块链立法研究课题组发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