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的核心(信托的核心价值观)

3月22日,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2021年度中国信托业发展评析》。

相关数据显示,融资类信托自2020年开始大幅降低,两年间规模总计压降38.60%,占比总计回落9.57个百分点,2021年底融资类信托规模已降至3.58万亿,占比已降至17.43%,已不再是主动管理信托中的主导产品。

与此同时,投资类信托自2018年以来一直持续增长,四年间规模总计增长37.80%,占比总计提升17.87个百分点,2021年底投资类信托规模已增至8.50万亿元,占比已增至41.38%,已经成为主动管理信托中的主导产品。

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周小明指出,经过四年的调整,信托业新旧发展动能的转换已经达到一个相对均衡的临界点,即新业务的增长规模已经可以兜住旧业务的压降规模,而且新业务的增速已经呈现出高于旧业务降速的趋势。2021年度信托资产规模的止跌回升、经营业绩的企稳回升在很大程度上也印证了这个临界点已经显现,它意味着信托业本轮调整或将已经见底,从而成为信托业新发展阶段的一个起始点。

“应该承认,在经历2008-2017年间的繁华之后,信托业对于本轮的调整并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周小明表示,习惯于“融资类信托+通道信托”旧有发展模式的信托行业,又赶上了风险暴露的窗口期,对于转型发展的未来方向也曾陷入过迷茫困惑。所幸的是,经过四年艰难的业务调整和转型探索,时至今日,可以说信托业未来发展的迷雾逐渐驱散,新发展格局方向已经日益明晰。

在周小明看来,奠定信托业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来自三个方面:

一是信托的制度价值,它指明了信托业新发展格局的功能定位。我国《信托法》虽然颁布实施已20余年,但社会对于信托制度的价值认知是一个渐进过程。信托制度以其独特的法律构造在社会财富管理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创新价值,内含丰富而灵活的经济管理、金融服务和社会治理等功能。

信托业作为践行信托制度、发挥信托价值的核心主体,在2008-2017年的高速发展阶段,立足于当时的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主要发掘了信托制度的私募投行功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于融资的需求。如今市场和政策环境均已发生根本变化,未来信托的私募投行功能将逐渐淡化,信托的资产管理功能、财富管理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将登上历史舞台,成为信托业新发展格局下的主导功能,而这些功能无一不是内生于信托的制度价值之内。

二是信托的监管政策,它指明了信托业新发展格局的业务方向。契合信托业新发展格局下的功能定位,信托业监管“新政”也日渐明朗。本轮调整以来,监管部门通过监管会议、领导讲话、窗口指导等多种方式,指明了信托业转型方向。

这些“新政”有效发挥了业务转型的引导作用,在此基础上,更加具有确定性的“新规”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之中。可以说,新发展格局下信托业务的发展方向渐明,监管框架已基本形成,监管细则也将陆续推出,规范和推动信托业新发展的监管基础正日益成型。

三是信托的市场需求,它指明了新发展格局的良好前景。信托业新发展格局下的功能和业务并非是水中月、镜中花,而是有深厚的市场基础。我国已经步入中高收入阶段,社会财富的规模和增长在全球均是名列前茅,同时我国也正步入老龄化时代、大规模财富代际传承时代和共同富裕国策实施时代,由此催生了巨大的资产管理需求、综合化的财富管理需求以及公益慈善等社会服务需求,而这些需求的满足均离不开信托这一良好的管理工具和服务工具,毫无疑问,信托业新发展格局的前景可谓风光无限。

“本轮调整以来的四年探索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周小明进一步指出,虽然原有的融资类信托和通道信托日渐萎缩,但各种策略驱动的、满足多样化资产管理需求的投资类信托得到了充分发展,以资产证券化信托、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为代表的服务信托更是快速发展,而员工利益信托、破产重整信托、涉众资金管理信托、特殊需要信托等其他类型的服务信托以及慈善信托也显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本文源自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