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虚拟货币交易中心

近日,沈抚示范区公安局依托公安信息化手段,深挖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犯罪线索,经过一个半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由境外网络诈骗分子李某为上线操纵的隐匿在沈阳周边地区的“跑分”“洗钱”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7名,收缴作案银行卡9张、手机6部,涉案金额720余万元。截至目前,除主犯李某境外在逃外,其他柳某、刚某、李某某、张某、付某、丁某、赵某等7名团伙成员现已被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洗钱”犯罪团伙,落网

收缴的手机及银行卡。


什么是“跑分”?

“跑分”是利用正常用户的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及银行卡替别人收款,从中赚取佣金。

“跑分平台”是专门为“跑分”搭建的网站或App平台。平台运营商,一方面对接“资金接收、流转”的需求方,另一方面组织跑分会员,根据需求,进行收付款。

“跑分”行为,是其利用自己的网络支付的收款码或银行卡,替别人代收款,赚取佣金的行为。

在“跑分”过程中,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支付形式,接收、流转资金,最终改变资金的流转路径,使非法资金来源“合法化”,以达到规避监管、逃避打击的目的。跑分平台凭借简单的操作和高额收入吸引大批不明真相的参与者涌入,本质上是将参与者的个人账号给他人使用。参与者通过收取佣金的方式为违法犯罪人员转移赃款或为电信网络诈骗、博彩网站等提供资金流转通道,情节严重者涉嫌“洗钱”犯罪。

案件回顾

3月初,沈抚示范区公安局刑侦支队在工作中获取重要线索,嫌疑人丁某(男,24岁,家住沈阳市浑南区李相街道,无业)在示范区李石地区新开银行卡,涉嫌帮助境外网络诈骗团伙洗钱,涉案金额达150万元人民币,支队立即会同深井子和汪家分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

面对涉案成员较多,人员成份相对复杂且均无业、无固定住所,同时资金流、信息流错综密集的情况,专案组持续发扬能战善战的精神,大力强化案件经营意识,适时做好信息梳理研判工作,并多次会同法制信访支队及上级刑侦部门对在侦办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证据采信、定性分析、政策把握等问题进行深入地分析研究。历时一个多月的艰苦侦查,专案组以海量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基础信息为突破口,辗转省外及沈阳、抚顺两市各区县进行实地核查,行程几千公里,最终确定了这一“跑分”“洗钱”团伙的组成、分工、身份及作案信息。通过蹲点守候,跟踪摸排等一系列措施,其团伙的工作窝点和犯罪嫌疑人的行踪也逐渐浮出水面,为案件的成功侦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月中旬,专案组果断决定收网,通过追踪丁某轨迹,于4月13日,在抚顺市望花区一网吧内成功将其抓获。经审讯,丁某供述是由其舅舅张某(男,32岁,家住沈阳市浑南区汪家街道,无业)授意提供银行卡帮助“洗钱”。4月15日,专案组又将张某抓捕归案,经审讯,其交代伙同其外甥丁某及付某(男,32岁,铁岭市昌图县人,无业)、赵某(男,32岁,沈阳市浑南区人)等人,先后于3月24日至30日,在沈阳市浑南区白塔街道一出租屋内,提供银行卡给网络诈骗团伙上线人员刚某(男,31岁,黑龙江省五常市人)、柳某(男,32岁,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无业)、李某某(男,28岁,朝阳北票市人,无业)从事“跑分”“洗钱”犯罪活动,获取提成款2万余元。

随即,专案组乘胜出击,经过连续几昼夜的蹲守抓捕,相继将柳某、李某某、刚某、付某、赵某等其他5名团伙成员抓获归案。经审讯,该团伙通过网上银行等方式为境外网络诈骗犯罪进行“洗钱”,涉案金额720余万元。目前,该案件已进入起诉环节,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警方特别提示

沈抚示范区公安局将持续加大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远离此类违法犯罪,切勿轻信虚假宣传拥有支付结算业务许可牌照的非法支付平台。特别要注意四点:

一、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要将个人身份信息出卖给他人使用,也不要将自己的个人银行账户、或是像支付宝账户、微信 QQ账户等第三方交易账户等重要信息出租出借。

二、注意观察可疑网站或链接。在进行虚拟货币交易前应注意识别网站真实性,不要随意打开可疑网站、下载可疑 APP尽量避免通过超链接方式去登录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网上银行、购物网站或第三方支付网站。

三、不要随意为他人“代买”虚拟货币,避免沦为犯罪分子的犯罪工具。

四、不轻易被网络上所许诺的不切实际的高利润所诱惑,参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避免在遭受财产损失的同时还要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