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融资清收难 案例(政府融资违法吗)

来源:人民网

3月24日,中共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在官网发布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通报原文如下: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4月20日至5月30日,省委巡视三组对省投资集团党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22年8月2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真改实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集团党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委部署要求,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对待巡视反馈问题,高质量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

(一)坚持对标对表,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省委巡视三组开展工作期间,集团党委就围绕向省委巡视组工作汇报会中自我查摆的问题,同步落实整改,始终强化改的基调、严的作风。省委巡视三组反馈意见会后,集团党委当天下午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暨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传达十一届省委第一轮第一批巡视集中反馈会议精神,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全面部署。2022年9月13日,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应用的相关文件;9月19-23日,举办党组织书记培训示范班,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拿出攻坚克难的锐气、动真碰硬的魄力、实实在在的举措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大家深刻认识到,省委对集团党委开展巡视,既是对集团工作的“把脉问诊”,也是对集团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省委对集团的高度重视。大家一致表示,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紧抓实抓到位,努力交出一份合格的整改答卷。

(二)坚持以上率下,形成齐心协力落实整改的工作合力。集团党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深入抓、持续抓,牵头负责67%的整改任务,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会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并赴权属企业开展巡视督导,层层传导压力。各项整改工作均由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落实,切实将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落到实处。2022年9月29日,集团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深入查摆,从具体事情、具体问题入手,明确整改方向。集团上下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从严推进,高标准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句研究,对应制定整改措施191项,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确保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无缺项、无遗漏。对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专项检查等指出的问题,纳入集团巡视一体推进、一体落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全覆盖。集中整改期间,集团党委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20场,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集团纪检监察机构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管长远管根本的长效机制。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切实做到既解决具体问题,又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全面梳理集团现有各项工作制度,完成集团“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等121项制度的“立、改、废”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制度体系,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实践和干部职工的检验。把推进整改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起来,与深入实施“三提三效”行动统筹起来,与推动集团“二次创业”再出发统筹起来,切实将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管党治党的能力水平,全面提升企业经营发展质效,全面提升服务全省重大战略的实际成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到位。

(1)干劲、闯劲、拼劲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进行思想剖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生生活会,集团领导班子成员针对自身存在的“求稳怕乱”思想以及干劲、闯劲、拼劲不足问题深刻进行检视分析,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工作思路和项目抓手。二是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网络强国的重要论述;印发《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先进典型学习教育,以伟大建党精神激励人、以先进典型带动人,提振干事创业的精神动力。三是推动“二次创业”。2022年7月22日,召开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暨改革发展研讨会,吹响集团“二次创业”再出发的“冲锋号”。开展集团“二次创业”再出发学习讨论活动,组织“大讨论”,征集“金点子”。分管领导围绕“二次创业”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在集团上下营造了“二次创业”的浓厚氛围,各项经营指标居省属企业前列,永泰抽蓄提前实现“保一争二”的年度目标,永安、德化、漳平抽蓄等多个重大项目接续落地,申报2023年省重点项目6个,总投资362亿元。

(2)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优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力度。在建项目陆续投产,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三期项目基本收尾,永泰抽蓄电站首台机组和第二台机组先后投产发电。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前期稳步推进。参与我省2022年首批海上风电竞争配置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并获得3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发权。签约项目落地落实,惠安县海洋牧场项目2022年8月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已完成建造招标流程。二是加快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海洋经济项目拓展,加快“1+4+N”台套建设,谋划深海养殖产业链发展。“闽投1号”深海养殖装备2022年9月21日已顺利拖带至指定海域,已获得中国船级社海上移动平台临时入级证书。4台套项目(合计21万方)已于9月底前全部完成建造招标流程,各中标船厂正开展生产设计以及原料采购等工作。与多个沿海市县征集更多意向承租方。

(3)尚未健全项目滚动接续机制。

整改情况:项目滚动接续机制加快形成,共申报2023年度省重点项目6个,其中续列在建重点项目2个,预备重点项目转列为在建重点项目1个,新申报预备重点项目3个,总投资362亿元,2023年计划总投资不低于15亿元。一是加强地市对接。走访泉州、龙岩开展项目对接,与三明、莆田进行深度对接,亮相第二十届海创会,集中展示发展规划和特色亮点,主动挖掘项目投资机会。二是积极争取支持。向省国资委行文请求协调对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予以支持。三是推进抽蓄和新型储能建设。成立抽水蓄能项目专项工作小组,积极争取并获得3个新增抽水蓄能项目的投资开发权;开展全省应急保障储能项目选址;完成晋江储能电站二期项目可行性报告初稿的编制。四是做好铁路投资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我省区域铁路公司重组工作,支持重组后的铁路公司实现可持续经营,进一步核对资产,分析优化运营方式,加强经营管理。稳步推进我省铁路投资建设,一方面加快推进龙龙铁路龙岩至武平段工程建设,截至2022年10月代表省级出资20.9亿元,代表省方拨付资金49.9亿元,全力保障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福建铁路公司多次召开协调会,努力实现高质量建设和高质量开通;另一方面,省发改委明确福建铁路公司作为项目前期工作牵头负责单位开展龙龙铁路武平至梅州段前期工作。

(4)盈利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2022年1-9月,集团控股企业贡献0.92亿元,较去年增加2.91亿元。海电三期全面投产、永泰抽蓄2台机组投用,控股企业利润预计保持增长。自2021年起以“调仓换股”形式进一步提升资产配置效率,优化公司股票资产。2022年处置股票取得的收益占合并归母净利润比重已大幅下降,比重不超2%。

电力板块方面:一是积极争取优质项目资源。获得永安抽水蓄能项目投资开发权并完成预可研审查、项目压覆矿情况调查;2022年10月省发改委已明确集团公司为漳平、德化抽蓄投资主体。二是已开展全省应急保障储能项目选址,签订项目的投资框架协议,同时积极推进晋江储能二期项目前期工作。三是稳步推进后石电厂接收工作。2022年7月18日成立BOT项目专项工作小组,开展BOT项目接收谈判工作,就后石电厂移交时间等相关事项进行会谈。

燃气板块方面。一是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宁德市政府已原则同意我公司参与宁德门站项目。二是争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气电集团为我省市场提供优价新增资源,该部分资源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基本实现微利状态的顺价销售,同时省政府研究同意印尼气门站价格从2022年9月1日起上调到3.033 元/方。三是持续开展降本增效。福投股份充分考虑资源结构和成本压力,采取以价控量方式,保障经营效益,同时加强内控严格控制五项经费等成本费用。四是积极关注行业相关动态。通过集团与地方项目对接机制寻求开展相关工作的机会。五是拓展新增长点。与中海油气电集团举行高层会谈,着力推动天然气重卡加气业务,探索推动油气氢电综合能源站项目试点,福建新能源本年度签约205辆重卡。

金融板块方面。一是做强主营业务。截至2022年10月底,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业务余额15.76亿元,比增423.76%;新增担保金额84.06亿元,比增3089.67%;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92万元,比增535.9%。省再担保公司与国融担基金、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体系合作,2022年1-10月,再担保业务新增178.96亿元,实现再担保费收入163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1.38%和168%。贵信公司保险业务全成本口径的综合成本率低于100%。二是提升管理水平。华兴集团通过降低融资成本,2022年1-9月预计可节约融资成本180万元;推动莆田、三明片区合署办公,每年可节约人工成本约340万元、办公相关费用约30万元。三是强化内部协作。闽投资管收购了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转让的单户不良资产;华兴集团旗下小贷公司与华兴拍卖行处置逾期项目21户债权;海峡租赁公司与宁德福投公司开展0.2亿元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担保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累计开展分离式电子投标保函担保业务金额近68亿元。

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已开展二氧化碳固碳项目前期工作,深海养殖首台套“闽投1号”已下水,其他4台套在建。

2.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四大经济”作用发挥不充分。

(5)战略引领作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持续将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现阶段重点依托基金强化财务投资,不断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额。新增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除新能源、金融服务业外)投资3.24亿元,较去年全年同口径投资额比增22.3%。一是省产业基金进一步加强与有关厅局、地市政府以及省内外合作机构的沟通联系,完善产融生态圈,在地市层面深入挖掘新项目;2022年8月协办“2022年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福建创新发展大会”产融对接活动等,挖掘优质项目;9月向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推荐第三批12家福建企业名单。二是创投公司辅导多家已投企业推进IPO申报流程,已投项目远翔新材在创业板上市;已完成规模2.5亿元的新材料基金设立工作。

(6)未对“双碳”产业化进行深入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顶层设计。2022年10月28日,集团党委会研究集团“双碳”产业化实施路径。二是强化组织领导。闽投碳资产公司成立专人专班,推动产业调研、产业化实施工作。从清华、北大引进2名引进生担任闽投碳资产总经理助理,强化人力资源保障。三是强化政策研究。闽投碳资产公司前往清华大学进行技术交流,开展低碳产业调研,同时积极对接省发改委等主管部门,争取省碳达峰碳中和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并以平台建设为抓手,实现与福建省“双碳”产业政策更好对接。四是强化项目谋划。稳步推进二氧化碳尾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前期工作开展。

(7)破解铁路发展的瓶颈问题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铁路工作,每半月汇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针对破解铁路发展的瓶颈问题办法不多的问题,省铁投公司形成《关于促进我省铁路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思考》。按照省政府相关会议要求,积极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完善《关于支持福建省区域铁路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二是积极走访各地市政府,组织专人实地调研综合开发用地,目前已明确综合开发用地规模2971.3亩,已划定红线范围的占95%。三是引入西南交大TOD研究中心,根据双方研究探讨的意见,配合省自然资源厅重新修订《若干措施》,补充完善了“1+3+N”政策体系,提高《若干措施》的可实施性。四是多次拜访龙岩市铁办、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单位,与股东各方充分沟通,组织编制了龙岩火车站北广场A2、A5地块对价补偿方案。五是与浙江交投集团举行视频座谈会,借鉴山东、江苏、浙江等省份有关综合开发的经验做法并结合实地调研考察成果,编制了《上杭县北站片区土地一级开发可行性报告》等开发方案,为后续综合开发工作奠定基础。

3.推进国企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扎实

(8)党的领导嵌入公司治理不彻底。

整改情况:已制定《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治理主体权责清单》,修订“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领导会议议事管理办法,明确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治理主体议事规则,推动不同治理主体作用发挥更加精准高效。

(9)15家权属企业未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对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行全面摸排。对照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党员领导班子成员依照有关程序进入党组织委员会的要求,对各权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党内职务情况进行核对排查。三是认真督促整改。4家已具备整改条件的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二章第四条“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的规定,其余11家单位均因党员数不足7人,无法设立支部委员会,将有计划发展党员和开展党员交流,进一步落实“双培养”工程。

(10)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董事陆续到位,董事会逐步健全完善。二是根据省国资委董事会应建尽建标准,集团系统37家企业(含本部)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实现全覆盖。其余20家均符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可不纳入董事会应建范围的情形规定,因此未纳入董事会应建范围。严格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建立董事会应建尽建和外部董事占多数企业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要求,加快建立董事会应建尽建和外部董事占多数的动态调整机制,对福建闽投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投深海养殖装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等新组建企业和拟具备条件的权属企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变化、战略调整等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董事会建设。

(11)具备国企改革基础的权属企业未探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整改情况:深入贯彻国务院有关要求,对权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评估,指导具备条件的权属企业“一企一策”制定方案,规范操作流程,稳妥审慎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认真落实《福建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关工作要求,梳理集团主业和产业分布,对具备条件的权属企业引入社会资本或通过员工持股方式,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集团有效探索集团系统混合所有制改革,2022年8月,集团权属厦门中闽通过对闽投科服增资扩股,集团持股51%,香港中闽持股49%,闽投科服作为投资主体多元化权属企业,新增纳入集团财务并表范围。按照穿透口径,目前集团混合所有制权属企业12家。开展集团所属企业及相关资产混合所有制改革情况进行梳理评估,研究提出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

(12)未制定薪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整改情况:集团本部及各权属企业已按要求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按照办法开展绩效考核。集团公司本部已按规定制定《员工薪酬管理办法》。集团正常运营的56个权属企业中,55个权属企业已建立本单位的《员工薪酬管理办法》;1个权属企业为持股公司,仅有1人,暂不具备建立条件。

(13)未建立数据一体化共享信息平台。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依托协同办公平台建设数据一体化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集团的经营管理、市值管理等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二是已完成对集团经营管理、市值管理等的报表门户分析,通过权限分配对报表门户进行共享开放。

4.统筹发展与安全有短板。

(14)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2年5月16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意识形态领域重要文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二是强化政治素养。结合2022年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安排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提升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对个别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中出现问题有关人员,按规定予以谈话提醒。三是加强舆情监测。落实重大敏感事件“三同步”机制,制订《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做好舆情分析、研判、报送、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四是强化管理。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及时更新集团官网首页宣传图片。认真落实《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福建投资》的校对、审核监督。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审批制度,修订《集团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将开展宣传阵地建设情况专项督查纳入年度主体责任和党建工作检查范围。

(15)安全生产工作抓得不紧。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永泰抽蓄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2022年5月以来,集团已组织对永泰抽蓄开展10次安全督导检查,出台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并严格实施。2022年9月26日印发通知要求永泰抽蓄领导班子及各参建单位项目部每周带队开展责任区域安全督查。二是2021年25个未整改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印发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并于每周五前报送整改工作进展,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能整改到位的单位取消2022年度安全生产先进评选资格;要求权属单位进一步强化对项目公司的安全监管,适时开展驻点安全督导,督促总包单位切实抓好问题整改。2022年11月8日,集团纪委对安全问题整改不及时的3家单位共3人进行问责。2022年9月以来已组织安全检查和“回头看”15次,采取转发文件、召开视频会议、微信提示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权属企业包括省外项目的安全督导和隐患整改跟踪力度。2022年7月、11月,权属单位两次组织对富锦热电项目开展驻点安全督导,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富锦生物质热电公司于2022年9月18日对项目总包单位下发罚款通知单,召开安全整改专题会,并于9月20日增设1名安全管理人员。三是对永泰抽蓄开展“回头看”。2022年10月20日,集团纪检监察室会同安全生产部对永泰抽蓄开展督导检查和问题处置“回头看”。经现场检查,各类安全风险和隐患及“三违”行为得到有效治理;自被约谈以来,永泰抽蓄已开展多次安全教育培训;同时检查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抓好问题整改,继续开展好安全教育培训。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16)原集团党委对企业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未及时研究问题、亲自推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2022年10月26日,集团纪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二级权属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通知》,明确监督对象、监督内容、具体措施,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根据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开展执纪问责。二是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每年由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综合协调,党群宣传、组织人事、巡察审计等共同参与,对党内政治生态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剖析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举措,促进治理机制健全完善。三是加强风险管理。积极推进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开展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通过内部审计加强内控管理;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通过回头看强化审计结果应用,进一步排查风险;积极发挥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作用,为集团项目投资开展把好风险控制前置关口;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违规经营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责任追究简易程序、管理提升建议书机制及约谈机制;开展担保事项专项管理审计、商贸业务合规性监督审计,对专门领域的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四是加强依法治企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落实到普法依法治企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权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年终述法等制度,把依法决策等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依法治企落到实处。2022年权属企业开展法治专题学习两百余次。

(17)“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二是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在管业务的同时抓好分管领域的从严治党工作,通过讲专题党课、结合业务会议开展廉政教育和党纪教育。2022年10-11月,分管领导约谈了农担公司、再担保公司、配售电公司主要负责人。三是重视警示教育。坚持施教于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牢刻在心,使铁的纪律真正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2022年10月9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前往福建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参观学习。

(18)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2022年10月,组织权属企业开展廉洁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登记造册,建立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台账及责任清单。7家金融企业排查出廉洁风险点30个,提出整改措施58条,12家实业板块企业排查廉洁风险点157个,提出整改措施160条。二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要求各企业特别是金融企业将廉洁风险排查列入年度重点工作;集团纪委加强监督,将廉政风险防控情况纳入主体责任监督、“1+X”监督检查、内部巡察,并将检查结果与年度绩效挂钩。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实行分类监督管理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制约,通过升级改版省投清风栏目、发送廉洁提醒短信、廉洁提示函、廉政讲堂等方式推进清廉文化建设,不断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19)巡察工作做得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武装。2022年9月13日,集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党委书记重视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亲自部署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情况报告、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增强“点人点事”意识。三是加强队伍建设。2022年8月,已制定集团巡察办“三定”方案,明确配备3名专职巡察干部。从集团纪委借调1名业务骨干,目前已配齐2名专职巡察干部。1名巡察干部正在招聘中。

2.集团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

(20)日常靠前监督、主动监督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专项监督方案。2022年10月20日,印发“1+X”监督检查方案,对项目推进缓慢、亏损严重、涉诉案件多的企业开展专项监督作为检查方案中的一项重点内容,推动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分析查找亏损原因以及涉诉案件多发的原因。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纪委紧扣重要节点、重点工作、重大风险,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职能部门结合“1+X”监督检查,对职责范围内事项靠前监督、主动监督。对履行监管责任流于形式、重点任务落实不到位,影响工作全局或造成重大失误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三是重视自身建设,每月组织全员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选派1名干部到省纪委跟班工作,安排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学习。定期从下属单位抽调纪检干部到集团纪委跟班学习,提升纪检干部业务素质。

(21)执纪监督不够严。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案件“回头看”。集团纪委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案件开展“回头看”。经自查,2019年以来共计立案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其中处级5人。向地方纪委监委移送党员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线索3件。自查过程中,未发现上述案件处理存在不到位的问题。二是提升专业能力。集团纪委加强纪检干部专业能力培养,提升发现问题、运用纪法知识能力,提高线索、案件处置精准度,从严从实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三是跟进调查核实。对原华兴平潭小贷公司董事长隐瞒抵押物与实际不符,造成损失,追责不够严的问题,集团纪委于2022年9月27日成立核查工作组,对该问题开展重新核实。经核实,该问题或有一般资产损失,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福建投资集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2021年2月,华兴集团追责办对该问题负直接责任的业务经办和风控专员共2人给予解除劳动关系;负主管责任的2人分别诫勉谈话(并扣减10%绩效薪金及奖金)、批评教育(并扣减8%绩效薪金及奖金);2021年4月,原董事长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情况,承担领导责任,给予批评教育(并扣减5%绩效薪金及奖金)。本次调查组经过对该问题线索重新核实,认为集团公司追责办对资产损失认定、责任认定和处理决定都合规合理,符合集团公司《违规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集团纪委将持续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3.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风险不容忽视。

(22)一权属企业涉嫌违规开展贸易。

整改情况:

认真开展业务排查,确保排查全覆盖。一是该企业对350份合同开展全面自查,集团综合投资管理部会同审计部和纪检监察室进行了核查。二是对照省国资委、集团文件、该企业管理制度要求,根据融资性贸易特征,对已排查的350份合同业务,在合同、资金、货权等方面开展甄别“走单”“空转”,排除存在融资性贸易业务情形。

加强财务管理,严控资金风险。一是该企业业务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业务资金。二是根据该企业《交易商管理办法》规定,对客户进行授信均由供应链管理部考核评级、申请,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支委会和领导班子会审批。三是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业务应收账款15492万元现已全部在账期内收回。

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开展产业链供应链业务。一是该企业已完善修订8项与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健全交易、资金流控制、货权等交易环节管理。二是2020年-2022年4月开展动力煤、液氨、己内酰胺、阴极铜的供应链管理业务,均为集团公司参控股项目产业链上下游供应链服务业务。计划开展的铜精矿等业务也是围绕集团公司参控股项目产业链上下游开展供应链服务。

加强监督,杜绝融资性贸易。该企业积极围绕产业链供应链业务关键节点、重点领域,监督关口前移,加强监督检查,发出开展成品油业务廉洁提示函2份、货权管理员廉洁提示函1份,开展廉政教育2次,制订党风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营造浓厚的遵纪守法氛围。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力。

(23)总部存在机关化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三定”方案。2022年6月28日印发本部“三定”方案,明确集团本部各部门主要职责和岗位职责,理顺职责边界,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二是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根据集团发展战略设定部门考核指标和员工考核指标,通过绩效考核合理拉开工资差距,调动员工积极性。三是委托咨询机构结合集团发展规划编制《集团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目前已完成《集团人才现状盘点及管理诊断分析报告》和《集团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初稿,计划通过完善人才培养、引进、选用、激励体系,健全科学规范的人才管理体系。四是加强督办。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权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修订《督办工作管理办法》,优化督办工作程序和考核,上线OA督办模板,强化督办成果应用。五是完成集团总部审批事项梳理工作。六是印发《经营管理决策权限授权放权清单(2022年版)》,下放各类审批权限45项。

(24)党委班子担当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工作交流机制,班子成员在党委会上通报近期工作,共同推进重点工作。二是将督办落实情况纳入权属企业绩效考核,修订《督办工作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强化督办成果应用。三是督促推进华福德国公司清算。2022年6月底华福德国公司收到法兰克福法院发给公证师的信件,正式通知华福德国公司已完成清算注销。

(25)未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实施办法(试行)》《免责事项清单》,充分调动和保护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对怕负责怕担责、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结合年度“1+X”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三是在容错基础上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正提高。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等加强指导,做好示范,发挥案例引领作用,既避免不敢容不会容,又防止突破党纪国法底线,推动制度真正贯彻落实到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结合年度“1+X”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发现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完善治理机制。

(26)闽投营运中心建设项目至今未竣工。

整改情况: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基础上,加强管理力量,通过倒排工作计划,定期召开进度推进会,指派专人跟踪落实,同时不定时抽查进度情况,共同监督推进,有效推进项目进度。项目已按进度计划于2022年9月6日完成竣工验收(五方验收),并于2022年10月11日完成了项目竣工报告登记。

(27)购置一台打印机,需3次审批。

整改情况:2022年8月16日出台《授权管理清单》,分金额、分事项进行简化授权,提升管理效率。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

(28)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持续提升党委领导班子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做到决策科学高效、及时落地见效。一是修订《“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领导会议议事管理办法》,明确各治理主体议事规则。二是修订《“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提交决策前应充分调查研究。三是修订《督办工作管理办法》,开发上线OA督办模块,进一步抓好“三重一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确保党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29)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打牢思想理论基础。集团党委两次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二是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会前谈心谈话制度,既谈自身差距,又谈对方不足,以严的标准主动认领、深入查摆、深刻剖析存在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不断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2.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与集团事业发展不适应。

(30)干部队伍青黄不接。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集团党委召开人才工作专题会议,强调积极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立更加市场化、更具创新力的人才发展体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二是探索建立外部董事制度。制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专职外部董事薪酬管理办法》。对权属企业领导班子进行初步摸排分析,将选拔一批年轻、综合素质好、有闯劲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权属企业班子中,逐步优化权属企业领导班子年龄结构。三是加强梯队建设。结合调研情况,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集团本部部门、权属企业担任总经理助理,为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提供更多的锻炼平台。同时,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引进,报送2023届企业类引进生需求5人。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已召开整改推进会指导权属企业修订本单位《中层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增加“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的提任条件,通过制度约束推动年龄结构优化。

(31)部分权属企业班子和干部配备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权属企业人事人才工作调研。了解权属企业领导班子运行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集团党委根据调研情况,配齐配强权属企业领导班子。二是配齐配强闽投深海公司班子。根据工作需要,闽投深海公司已配备董事长1人、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闽投深海公司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开展招聘工作。

(32)干部激励措施和日常管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本部“三定”方案,明确集团本部各部门主要职责和岗位职责,各权属企业已结合企业实际完成部门职责和岗位说明书编制工作。二是集团及各权属企业已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设定部门考核指标和员工考核指标,合理拉开工资差距,强化员工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调动积极性。三是集团印发《权属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各权属企业全面完成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激励兑现挂钩,作为干部选任和调整的重要依据,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四是集团特别贡献奖评审机构将认真开展评审工作,奖励在企业改革、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源获取、科技创新、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党群工作等方面有特别贡献的人员或团队,鼓励员工创新创业创造。

(33)未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同步制定人才队伍规划。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全面盘点了集团人才现状,并结合人才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重塑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体系,结合集团“十四五”规划研究部署集团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二是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党委人才办,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三是委托咨询机构结合集团发展规划编制《集团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为集团战略目标实现提供人才支撑,计划完善人才培养、引进、选用、激励体系,健全科学规范的人才管理体系,实施“头雁”“鹰隼”“领军”“菁英”“匠心”等五大人才工程。四是全面开展集团系统人才现状和需求摸底工作,形成了集团人才现状盘点与诊断报告。集团及各权属企业根据人才需求情况,积极开展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五是进一步盘活现有人才,通过跟班学习、交流任职、基层锻炼等方式将优秀人才流动到专业人才空缺的权属企业及业务板块,充实权属企业或业务板块人才力量。

3.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融合不紧密。

(34)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落实集团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强化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专职副书记的直接责任、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二是强化责任部署。两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厦门国际银行发展和管理现状,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制度规定,研究部署集团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分管领导带队与厦门国际银行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切实履行厦门国际银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三是深化责任履行。集团党委出台指导意见,强化党建引领,督促责任落实。开展对厦门国际银行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工作情况检查,并督促做好整改,同步加强考核结果反馈及运用。

(35)对党建工作检查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集团党委及所属党委开展支部建设专题研究,各级党支部开展“达标创星”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开展“达标创星”活动有关文件精神,提升对“达标创星”活动及相关要求的认识。二是强化指导。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严格对照《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验收标准》,对2019-2021年“达标创星”结果进行复核,对存在支部党员受诫勉谈话、党纪处分仍被评为“星级”的党支部,对应年度评星定级结果予以调整。三是建立机制。继续把“达标创星”活动作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开展2022年度“达标创星”动态调整工作,对所属基层党支部进行评星定级。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带头逐级建立挂钩联系基层支部制度,继续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36)党务工作者存在不适应、不会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建引领、深度融合。召开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党建宣传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宣传思想工作要点、以及党建宣传工作重点任务及措施清单,对年度党建、宣传工作的目标、途径、内容、载体和方法进行系统部署,集团上下抓党建促发展的路径更加清晰。二是配强人员。围绕“选准、育强、管好”三项目标,选优配强党性强、作风好、能担当的党务工作者队伍。集团党群工作部增配1名副主任,提拔1名主任助理。5月以来,新选任党组织书记17人、党务工作者18人,集团系统专兼职党务工作者达400多人。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基层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武平)示范班、基层党务干部2022年度业务培训班,选派干部参加省属国有企业党务干部能力提升暨基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培训示范班,通过分类培训,切实发挥“头雁效应”,着力解决基层党务工作者不适应、不会做的问题。三是推动融合。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通过开展建强基层战斗堡垒专项行动、实施党建品牌创建、党员先锋行动、党员素质提升“三项工程”,合力打造集团“党建创先、引领创业”党建工作品牌。开展集团“二次创业”再出发学习讨论活动,有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营造干事创业氛围。集团分管领导带队调研,开展推进党建品牌创建交流会,党建品牌矩阵初具规模,设立党员责任区、示范岗、先锋队、服务队超400个,培训党员超4000人次,把提升党的建设质量与企业高质量发展统一起来。四是深化推进。推动相关党支部以党建品牌为引领,落实党员先锋工程,划分党员责任区、设立“党员示范岗”、组建党员先锋队,开展“二次创业”再出发学习讨论活动,激励党员在公司生产经营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互融合、同发展、共促进。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37)抓整改攻坚克难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

针对2016年度超额发放工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2022年10月10日,再次通过邮寄、短信方式送达催缴通知书。2022年10月27日,要求各相关部室按照原分工继续做好2016年度超发工资追缴工作,积极引导相关人员退款。二是2022年10月8日,积极发挥党组织作用,做好未退款人员思想工作,推动未退款的退休人员提高认识并尽快退回超发工资。

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不足问题:一是华兴集团加大逾期化解考核力度,制定年度清收考核目标值,推进逾期贷款化解。华兴集团已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15家权属典当、小贷公司均已成立逾期(不良)项目巡视整改专班、并在专班下设立逾期(不良)项目专项小组,强化诉讼案件管理,加强清收化解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壳公司”清理。成立壳公司清理专项工作小组,召集相关职能部室和相关权属企业研究讨论壳公司的处置进展情况,分析研判政策法规,争取抓住适宜的时间窗口解决问题。加快分类处置,清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4家境外公司不属于壳公司,具有特殊功能,不属于清理范围;已完成1家壳公司的处置工作,已完成2家壳公司的清算工作,积极推进2家关联企业的资产处置及后续清理工作;11家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处置不具备条件,需有政策扶持开展后续工作。

针对典当、小额贷款等经营风险问题整改不力问题:华兴集团3家权属企业已收到老潘头逾期项目款项1007万元;继续密切跟踪老潘头项目重整进展情况,督促管理人按《重整计划》清偿方案支付清偿款项。莆田两家公司成立了专班及专案小组,持续推进逾期化解工作,密切跟踪案件线索进展情况。

针对化解小贷公司风险手段较为简单问题。一是群策群力、多措并举。通过分期还款、债务重组、处置担保物、担保人代偿、以物抵债等方式,持续推动逾期项目化解。2022年4月至2022年11月中旬,小贷板块累计化解逾期项目金额2242万元,其中现金回收1923万元、占比86%;并回收已核销项目金额67万元。二是加强业务管理系统建设。华兴集团积极推进小微金融业务管理系统建设,用科技赋能小微金融业务。截至2022年11月,小贷业务管理系统已上线试运行,典当业务管理系统完成开发并进入测试阶段。系统上线后,将显著提升业务风险防控能力。

(38)审计发现33个问题,已整改29个,尚未整改4个。

整改情况:

针对集团2018-2020年三年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完成率未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问题。一是传导考核压力。2022年1-10月实现营收74.20亿元,比增44.21%;利润总额26.08亿元,完成预算目标127.56%。二是积极寻找产业链上下游并购标的。三是加快项目投产达效。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三期现场收尾已基本完成。永泰抽蓄首台机组2台机组投产发电。四是加强项目策划生成。在海洋经济方面,首台套“闽投1号”获得临时入级证书,4台套项目完成建造招标流程,与沿海市县征集更多意向承租方。在绿色经济方面,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前期工作稳步推进,永安抽蓄完成预可研审查,获得德化、漳平抽蓄项目投资开发权。

针对“壳公司”清理问题。成立壳公司清理专项工作小组,定期研究处置进展情况。落实分类管理,清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针对存在较大债务风险隐患问题:一是全面实施资产负债约束机制,采取分类管理的模式,严格控制集团整体资产负债率,保持财务稳健。按月跟踪权属企业债务情况,按季评估集团系统整体债务风险,做到风险可控在控。制定《负债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债务风险管理,明确动态监控指标体系。二是加强监测管控。将资产负债率突出的6家二级权属单位纳入重点管控范围,持续关注债务情况,加强融资指导,闽投电力公司存量贷款降低9315万元,厦门中闽退出重点管控名单。

针对部分应收款挂账年限较长、未及时清理问题:一是修订《应收款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应收账款管理。二是对应收款项进行了全面梳理,要求各单位对整改范围内项目逐条落实责任人与责任部室,并制定清查计划,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并落实分类整改措施。三是将应收款项管理纳入集团财务系统建设中,并将应收款项预警机制嵌入财务系统,已启动软件实施。四是将应收款项管理工作纳入各权属企业年度绩效考核。五是完成商贸类业务(含应收款项)合规性监督检查工作,并将应收款项管理作为年度财务监督检查重点工作内容。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下一步,集团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尺度不松、长抓不懈,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慎终如始、长效久远。

(一)关于“实业+金融”双轮驱动效应不明显问题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着力完善内部协同机制。下发《关于加强集团内部协同工作的通知》,明确集团有关部室和下属单位在业务协同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调动各单位协同积极性, 建立不定期会议机制和长效化对接协同机制。2022年10月31日召开抽水蓄能工作专题会,强调要加大协同力度。2022年11月16日,召开会议推进渔业产业园和实验地球项目内部协同。二是加大内部协同力度,打造实业金融“组合拳”。权属海峡租赁公司与宁德福投公司开展2000万售后回租业务;权属华兴集团旗下小贷公司与华兴拍卖行协同合作,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逾期项目,陆续处置了21户债权;权属华兴集团下属典当小贷公司与集团参股企业永荣控股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新增授信金额2000万元;权属闽投深海公司与海峡保险公司开展深海养殖装备业务协同,海峡保险承接由闽投深海公司投资的“闽投1号”建造险,提供7600万元保额,正推进“闽投1号”运营险承保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所管理基金的“触角”作用,2022年5月以来,省产业基金新增对接项目48个,创投公司新增对接项目117个;通过搭建集团投资经营数据管理平台,实现集团系统内项目信息共享;运用基金投资方式,5月以来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2.29亿元。

下一步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内部协同机制,推动金融与实业协同互动,增强协同的有效性。强化各业务板块优势互补,加强信息互通,打通信息壁垒,打造实业金融“组合拳”。

(二)关于集团品牌影响力下降问题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对部分下属单位的利润指标适当加压,传导考核压力刺激营收提高。2022年1-10月,集团实现营业收入74.20亿元,完成预算目标90.44%,比增44.21%;利润总额26.08亿元,完成预算目标127.56%。二是积极寻找产业链上下游并购标的。三是统筹推进企业文化与品牌建设。召开改革发展研讨会,对企业文化建设作出总体部署。启动对集团发展历程进行梳理回顾,对重要历史文件、重要影像资料、重要凭证物件进行收集整理。印发《关于加快品牌二期、开启三期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打造“闽投”品牌,推进VI(视觉识别系统)在全集团系统标准化建设。四是加强企业品牌宣传。创新采用“新闻+专题”模式,统筹运用好内外部多种宣传平台,聚焦参加第二十届海创会、永泰抽蓄电站投产发电、闽投1号深海养殖平台投产等重要节点,全方位展示集团在服务我省重大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进一步讲好“闽投故事”,宣传“闽投品牌”,不断提升集团品牌影响力。

下一步整改措施:多措并举持续提升对参控股项目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加强对集团各业务板块的营收规划,聚焦海洋经济、绿色经济,加强项目策划生成,推动主营业务收入稳步提升,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提升集团影响力。开展企业文化理念提升工作,全面提升公司内部凝聚力和外部竞争力。

(三)关于基金撬动作用不充分问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创投公司提升投资和产业带动能力。本年累计走访和接洽项目228个,行业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众多战略新兴领域,深入挖掘具备核心竞争力和产业带动作用的项目,储备登记意向项目130个,对外已完成10个项目投资,合计金额4.1亿元。9月份新设立规模2.5亿元的新材料基金。二是省产业基金拓展项目渠道。与50家机构对接并建立联系,2022年8月与省金融局合作协办“2022年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福建创新发展大会”产融对接4场分论坛,9月份向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推荐第三批12家福建企业名单。投资项目7个,完成投资金额较上年全年增长13.55%。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省产业基金通过竞争上岗等方式,畅通内部晋升通道,2022年已完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岗位竞聘上岗1人,制订印发《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创投公司启动员工招聘,引进外部人才,进一步完善业务团队配置,将员工职务升降、工资薪酬与目标任务有机结合。

下一步整改措施:创投公司以基金和项目为抓手,提升基金运营水平,拓宽项目渠道,加快投资节奏,重点挖掘具备核心竞争力和产业带动作用的项目,进一步提升投资和产业带动能力。省产业基金坚持“市场化母基金+专业化直投”运营模式,提升母基金的市场化功能,注重发掘我省优质产业龙头项目,加大项目投资力度,助推我省新兴产业发展。

(四)关于化解风险工作抓得不实问题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持续优化资本布局,努力提高利润内生动力和现金回报。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三期项目现场基本收尾、永泰抽蓄已实现并网发电。省级主管部门明确集团作为德化、漳平抽蓄项目的投资运营主体,为湄洲湾和后石BOT项目的接收方。筹划整合优质抽蓄项目上市。二是优化资源配置。2022年4-7月减持股票8.03亿元,2022年4-7月增持股票23.16亿元。三是优化债务结构。2022年5-9月把握融资窗口新增融资90.50亿元,加权融资成本显著下降。9月份发行5亿蓝色债券直接用于闽投深海项目投资。四是加强负债监控。按月统计监测集团系统融资负债情况,重点关注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5%以上的6家二级权属企业。2家权属企业退出重点管控名单。五是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等途径向参股公司提出提高分红诉求。党委会审议通过《权属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加强外部董事管理,维护公司利益。2022年6月收到分红5.4亿元。

下一步整改措施:持续推动资源向优势领域配置,加快培育优质项目,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优化资本布局,强化利润内生动力。开展债务融资跨周期管理,增加融资灵活性,探索权益性融资,推进资产证券化,完善负债目标管理、债务预警系统和债务压力测试,防范债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五)关于法律风险问题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已于2022年9月2日、9月13日下发通知责成权属企业成立专班,按照巡视整改要求整改并及时向集团报告进展。二是责成权属企业在专班下设专案小组,要求权属企业加强案件动态管理,建立督办机制,整理规划案件时间表,逐案跟进每个未执行到位案件进展。已挽回损失1445.88万元。三是2022年10月10日、10月28日分别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集团系统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关于加大对权属企业纠纷案件追讨考核力度的通知》,要求权属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经济纠纷依法处理制度和相应机制,加大法律纠纷案件处置力度;进一步加强执行案件追讨工作,合理制定相关绩效考核指标,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加大对权属企业因合规、管理不善等内部问题导致出现法律纠纷案件的考核力度,加大对法律纠纷案件执行回款追讨的考核力度,针对权属企业未积极寻找财产线索、未建立诉讼台账、案件连续三个月无实质性进展、胜诉结案率以及执行率未达到一定比例等事项进行考核,督促权属企业定责任、定考核,做好法律纠纷案件后续的执行挽回损失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严格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加强案件动态管理,按照整理规划出的案件时间表,逐案跟进案件进展,积极采取措施,加大财产线索寻找力度,加强执行案件追讨工作。

(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呈现重视抓规定动作、但与企业发展结合不紧密的阶段性特征问题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企紧密结合。既抓好规定动作,又结合各业务板块实际,开展分类监督,同时制定了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深入开展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党委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考核、整改机制,对2022年度基层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的重要依据。三是把抓全面从严治党与抓企业经营管理结合起来。在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方案中,明确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党委工作要求,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检查倒逼工作落实、责任传导,落深落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四是完善监督机制。把省委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纳入党委巡察,实现巡视巡察上下联动。逐年开展政治巡察,实行“一企一方案”,精准发现问题并跟踪监督落实整改。

下一步整改措施: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锚定中央省委工作部署和集团“二次创业”再出发目标,将企业发展情况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检查考核的重要评价维度,强化检查结果运用,构建双向激励评价机制,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细落深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七)关于华兴集团类似问题“边清边冒”问题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一是督促华兴集团坚决贯彻“小额分散”经营策略,从源头防控经营风险,避免“边清边冒”。截至2022年10月末,华兴集团单户贷款余额10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业务整体占比已达到74.02%,符合《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二是督促华兴集团强化建章立制,加强风控管理工作。华兴集团:督促各小贷公司于2022年6月至8月完成修订《信贷资产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信贷资产分类管理;2022年10月修订《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确保经营决策科学合规;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开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审议通过《建宁小贷违规经营投资项目责任认定报告》等,问责4人;2022年6月制定《下属小额贷款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下属典当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优化考核指标,强化风控管理,确保稳健经营。三是莆田两家公司成立了专班及专案小组,持续推进逾期化解工作,密切跟踪案件线索进展情况。四是马尾小贷成立了逾期(不良)项目巡视整改专班,多措并举分类推动逾期化解工作取得实效。2022年1月至11月下旬,马尾小贷收回逾期项目金额340万元,新增逾期金额261万元,相较去年下降1860万,控新化旧取得重大成效。

下一步整改措施:坚持贯彻“小额分散”经营策略,从源头控制业务风险。督促相关公司整改专班及专案小组继续跟踪化解逾期项目,争取更大成效;加强考核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四、集中整改期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下一步打算

对集中整改期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将持续压紧责任链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所有问题都按时保质完成整改。

(一)关于权属企业亏损问题

整改情况:对亏损企业进行分类处置,整改措施已初见成效。一是推动亏损企业破产清算。2家下属企业的清算注销工作分别于2022年8月、9月完成;4家子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二是推动类金融企业扭亏。2个类金融板块实现扭亏为盈。2022年4月至10月底,逾期项目已化解收回1084万元。三是加强初创企业经营管理。闽投电力公司2022年1-10月较上年同期减亏260万元。商定3家企业大客户,与银行开展信用卡联合营销工作,2022年1-10月充电桩利用率增长2.69个百分点;各地市充电站已完成省级监管平台补贴申报工作;完成1个充电站迁建工作,2022年8月20日上线运营,9月份日均单桩充电量达191.58度,迁建效果较佳。2022年1-10月,充电站累计充电量4185万度,比增90.2%;累计充电营业收入3222万元,比增92.95%。海峡保险公司2022年1-10月实现原保费收入49236万元,比增1199万元;净利润-4152万元,减亏8202万元。车险推广直复式营销,采取“三位一体”销售管理模式;着力提升新单质量,持续清理和改造高亏损业务,1-9月共减少高亏业务合计6036万元,车险新单质量明显提升,2022年新单满期赔付率69.9%,比降10.65pt。非车险以责意健和水险板块为重点发展方向,以特色化新产品开发和线上化科技化新领域合作开拓增量市场。2022年9月以来,开展电梯物联网综合保险,推出“海金保I号”家庭组合保险,围绕服务海洋经济拓展业务。

下一步整改措施:构建战略、资源、绩效互相支撑、有效联动的管理闭环,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激活价值创造。通过精细化、差异化、数字化管控,进一步实现权属企业提质增效。对因能源迭代因素亏损的企业,如燃气板块下属企业,加强政策和行业研究,确实无法扭亏的推动破产清算。对初创期的亏损企业,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前,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产业带动作用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顶层设计方面,将“四大经济”列入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报告,强化战略规划和统筹协调。海洋经济方面,“闽投1号”已出坞下水,顺利拖带至指定海域,并获得中国船级社海上移动平台临时入级证书;4台套项目全部完成建造招标流程,并开工建造;加强与沿海县市合作,征集更多意向承租方。数字经济方面,充分发挥基金的“触角”“探头”和孵化作用,省产业基金新增投资数字经济项目5个,投资金额1.62亿元;创投公司新增投资2个数字经济领域项目,涉及音频高性能数模混合芯片以及北斗卫星导航等细分领域;厦门中闽公司大力推进数字科技能力建设和业务拓展,下属闽投科服公司研发投入占总收入比例超过10%,新获9项软件著作权登记,入选省数字办2022年度“优秀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入库厦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文旅经济方面,积极助力平潭国际汽车文体科创产业园项目,项目已列入“平潭综合实验区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清单”,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成功筹办“2022年CHINA GT中国超跑锦标赛平潭站”比赛。

下一步整改措施:围绕“十四五”规划,聚焦“四大经济”战略部署,加强项目储备,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提升产业带动力。

围绕海洋经济,以深海养殖装备为抓手,强化与各方合作,落实“1+4+N”台套建造重点任务,力争实现不低于47万方的建造任务,探索形成深海装备养殖发展的“福建模式”。围绕数字经济,加大业务拓展力度和科技投入,在闽投数科数字化转型的基础上,加强与集团内相关单位的协同,提升外部合作层次,进一步做优数字经济,努力形成特色鲜明的数字化发展路径。围绕文旅经济,运用好前期调研成果,发挥集团优势,协助平潭等地市,引进潜在合作方,促进项目生成与落地。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前,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工程建设涉嫌操纵中标结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纪委成立核查工作组,对闽投电力公司充电桩项目存在问题、收购平潭城投特来电项目开展核查。经核查,2018年10月至2019年11月,闽投电力分批公开招标采购充电桩及其附属配电设备共有5批次,经查阅相关材料,未发现存在工程建设涉嫌操纵中标结果、业主专家对特锐德的评分具有倾向性问题。但确实存在评标标准设置不合理、评审要素未细化、未量化,对投标人须提交的评审内容要求不明确,评委自由裁量权过大问题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集团纪委拟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二是举一反三。2022年10月20日,印发“1+X”监督检查方案,对权属企业近三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发现权属企业近三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情况存在违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问题,集团纪委已成立核查组,对问题线索进一步深入细致核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整改时限:2023年4月前

(四)关于“应收款项未及时收回”问题

整改情况:

集团层面完成五方面工作。一是修订集团《应收款项管理办法》,督促下属公司进一步完善应收款项相应制度。二是组织总部各部室、各下属公司对应收款项进行了全面梳理,要求各单位制定清查计划,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并落实分类整改措施:经营类款项全面清查催收、政策类款项全面清查、历史遗留类款项分阶段完成清查。三是已将应收款项管理纳入集团财务系统建设中,并将应收款项预警机制嵌入财务系统,已启动软件实施。四是已将应收款项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并初步设计考核模型。五是2022年10月初已完成商贸类业务(含应收款项)合规性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已将应收款项管理作为年度财务监督检查重点工作内容。

华兴集团完成五方面工作:一是各典当和小贷公司建立了应收款项台账,对逾期项目实行“一案一档”,由专人定期跟踪项目进展。二是按照欠款类别进行分类管控,区分正常业务与逾期项目挂账、一般垫付费用与合同保证金等进行分类处理;对于已逾期项目垫付的相关评估费、律师费等,主要通过推进诉讼执行处理;对于合同保证金及押金,保持定期沟通,到期及时清收。三是已指定专人负责诉讼事项,持续跟踪逾期项目诉讼进程,通过执行和解、法院查封抵押物及拍卖处置抵押物等措施推进处置进程,加快代垫费用的回收。四是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及单项计提相结合方式计提坏账准备,夯实应收款项资产质量。五是典当及并表小贷公司均成立工作专班,由专人负责逾期项目清收工作。2022年4月至今,通过依法清收、司法拍卖抵押物或协商借款人自行处置抵押物、担保人代偿、实际控制人还款、分期还款、债务重组等方式,累计清收逾期款项合计1912万元。

海峡保险公司保单期限已过的应收保费261.5万元中,已经收回187.3万元,剩余74.2万元。其中,车险应退回至客户的负数应收保费9.8万元,已经退回8.5万元,剩余负数应收保费1.3万元;其中,非车险应收保费271.3万元,已经收回195.8万元,剩余75.5万元。一是每周进行应收通报,进行成因分析,提促分支机构关注应收管理。二是落实应收保费的成因情况和催缴进度管理,促使分支机构掌握应收明细情况,制定并明晰实际催缴管理动作。三是2022年8月修订《应收款项管理办法》,明确和规范催收管理方式,对应收保费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管理,并对业务人员实行销售职级调降处理。四是对分支机构超6个月和12个月以上的应收保费,分别对相应单位实际利润结果,实行100%和200%的金额加计,扣减利润完成值。五是对部分常规催缴跟进无效的工程险应收保费,在法律合规部的指导下,发送催缴函进行催缴跟进。

下一步整改措施:进一步夯实整改进展,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并落实分类整改措施。经营类款项全面清查催收,跟踪账期内应收款项回款情况,督促回款,全面梳理逾期应收款项,完善台账并建立定期催收机制,确保诉讼时效未过期;政策类款项全面清查,完善台账,持续跟踪款项结算情况;历史遗留类款项明确清查时间表,分阶段完成清查,结合成本效益原则进行部分催收;根据债权人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情况及相关信息合理估计损失,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华兴集团将通过采取处置担保物、要求实际控制人还款、要求担保人代偿、担保人分期还款等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清收工作,争取剩余的逾期款项尽早收回。海峡保险将继续认真抓好应收款项催收工作,加大催收工作力度,把催收应收、盘活流动资金作为重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加大考核力度,抓好监督落实。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前,并长期坚持

(五)关于“一权属企业增资工作仍未完成”问题

整改情况:闽投资管取得《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批准土地资产处置的函》,同意原福建省台湾饭店土地使用权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进入闽投资管。该作价入股事宜影响闽投资管整体资产评估价值,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增资意向方增资前,闽投资管需先行办理原台湾饭店产权变更登记,完成账务处理后方可启动资产评估等增资扩股相关工作。经多渠道多部门协调,先后完成了税务部门涉税联系单的出具、抵押权的注销登记、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下一步整改措施:闽投资管将开展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工作,与增资意向方协商制定新的评估基准日,并根据最新情况向省金融局及省国资委重新上报增资扩股方案,待方案获得批准后立即启动资产评估等相关增资工作。由于后续涉及双方分别进行审计和评估等多项工作,以及相关监管规范和要求程序繁杂,预计2023年底可完成增资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前

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集团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已办结20件,正在办理3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7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6人。同时集团纪委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发出纪律检察建议书3份。

(一)诫勉情况。对莆田中闽海电公司副总经理郑国弟予以诫勉谈话、对中闽海电公司工程建设部专责岗黄奇智予以诫勉谈话。

(二)组织处理情况。对2人予以批评教育,对3人予以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676630;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7号(350003);电子邮箱:fidcbgs@fidc.com.cn。

中共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