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金手指事件(金手指期货选拔)

一名只有初中学历的男子与他人找人开发软件建立虚假的交易平台,人为调控大盘的涨跌,想赚多少自己说了算,但是该团伙成员共同的目标并不是通过炒股客户盈利赚取佣金和手续费,而是故意让投资者赔钱,因为赔的钱全落入团伙的腰包,相应的,成员赚的提成也就越多。

2年间,全国有200余名客户总共被骗3000余万元。

2月19日,北青-北京头条从裁判文书网获悉,十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十五年至三年不等的刑罚,罚金最高的为500万。

赔光55万 北京一股民报了警

2019年1月8日,北京平谷的张先生报警称,2018年4月一自称沈某的男子通过微信加他为好友后,便介绍了一位叫杨某的分析师帮他进行期货投资,在大西洋联合商品市场、中贸国际平台上投入了55万。由于对方告知钱被全部赔光,张先生便报了警。

据介绍,与张先生有类似遭遇的受害人共200余人,涉及北京、山东、浙江、内蒙古、甘肃、广东等全国各地。

河南的付先生也称,2017年11月,他通过网络认识了一个自称张伟的人,之后被张伟拉入名为“投资俱乐部89群”的QQ群,以做期货为名通过“环球国际商品市场交易中心”的软件进行交易,最终被骗80余万元的他于2018年6月报了警。

殊不知,这些所谓的交易软件均是虚假的平台,并不参与真实市场上的交易,更不会受任何行情的影响,大盘的上涨还是下跌均是通过软件后台人为操控的。

不管是平台分析师还是客服,他们的最终目的都是让投资者赔钱,因为赔得越多,他们赚的提成就越多。

“我让客户买涨,我就在平台后台操作跌,让客户买跌,我就在后台操作涨。”一名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的讯问中如是说。但也有投资者逃过了软件后台的人为操控,因为为了区区1万元的单,他们都懒得调控涨跌。

50余人落网 有人曾分饰六角当“水军”

据了解,此案共有50余名犯罪嫌疑人落网,大部分为80后和90后,其中最小的一位成员出生于1999年,被抓时刚满18岁,不仅有从正规证券公司辞职的人员,也有找工作的大学生参与其中,大部分都是通过亲戚、熟人、同学、朋友等互相介绍入职的。

他们分工各有不同、相互配合,有人负责在网上发布股票信息,业务员会去同行群或股票交流群中加人私聊,然后通过话术诱导有兴趣做期货的客户在他们的假平台上开户、投资,也有人通过搜索手机号码拉人入群,群中有20多个自己人的“小号”用来充当水军,而为了烘托群内的气氛,犯罪嫌疑人甚至一人同时担任五六个身份,比如客户经理、指导老师、投资顾问等,还时不时地往群里发送虚假的收益截图,从而让客户误以为很赚钱,便“心甘情愿”投资。

在各自独立的部门内使用的都是同样的伎俩和套路。主犯赵某龙解释,“我们是以公司的方式进行运营,但没有实际成立公司,只是一伙人在一起做事。我们总共有6个股东,我是最大的,股东都有自己的团队或者部门进行操作。”

2年间团伙合力 掏空客户3000余万

据北京平谷法院查明,2017年至2019年3月间,软件开发者邰某、王某映、王某鸿(均另案处理)与赵某龙、杨某龙先后利用环球国际、大西洋联合商品市场(又称大平洋国际商品市场)中贸国际、亚太国际等平台在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包河区等地实施诈骗犯罪活动。案发期间赵某龙伙同他人共骗取上述平台客户张某、刘某等人共计33030732.05元。

其中,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杨某龙在担任部门负责人、刘某丹在担任部门小组长期间,以客户投资损失的金额计算工资提成,为谋取个人利益,在明知虚构投资客户通过上述平台“买涨买跌”可以盈利的情况下,组织业务人员利用微信QQ等诱骗被害人陈某、程某等人注册账号并转入资金进行交易,积极促成被害人资金亏损。

杨某龙利用其所属人员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959850元;刘某丹利用其所属人员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812750元;罗某参与期间,其所在小组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812750元;马某新参与期间,其所在小组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812750元;彭某参与期间,其所在小组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812750元;马某香参与期间,其所在小组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812750元。

2017年至2019年3月间,王某在担任客服期间,为被害人开户,进行入金、出金操作,帮助调控后台数据,造成平台客户张某、刘某等人损失。

2017年11月至2019年3月间,孟某、王某欢在担任客服期间,分别为周某部门、邰某、王某映部门制作工资表,帮助调控后台数据。其中,孟某造成周某部门被害人损失共计13232365.21元,王某欢造成邰某、王某映部门被害人损失共计13879745.25元。

庭审持续6天 家属当庭哭红双眼

因涉案人员达到50余人,案件审理持续了6天时间。在平谷法院对赵某龙、杨某龙等10人的诈骗行为进行审理的现场,穿着防护服、戴着口罩的嫌疑人被法警依次带入法庭。有4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来自不同律所的12名律师担任辩护人。坐在旁听席上的家属中,有人哭红了双眼。

在庭审中,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十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均应予以惩处。赵某龙作为总负责人,杨某龙作为部门负责人,在实施诈骗过程中起主要作用,认定为主犯;刘某丹作为部门小组长,罗某、马某新、彭某、马某香作为部门业务员,王某、孟某、王某欢作为会计、客服,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均认定为从犯。鉴于他们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基本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且根据各主犯、从犯参与犯罪、担任职务的具体时间,在团队中的具体作用、诈骗数额、违法所得等具体情况,对各人量刑予以区分。

最终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赵某龙有期徒刑十五年,罚金五百万元;判处杨某龙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二十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六万元;判处刘某丹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五万元;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罚金四万元;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四万元;判处马某新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三万元;判处马某香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孟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三万元;判处王欢某欢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三万元。

此外,责令赵某龙、杨某龙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继续追缴其他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而在庭审后的采访中,主犯赵某龙自称,只有初中学历的他很早就出门谋生,曾开了一个修理厂,后来还涉足了餐饮行业,还开了多家分店。“后来跟妻子离婚了,餐饮店也转了出去。”而自从他从事诈骗活动以来,因认为钱来得太容易了,赌场也成了经常光顾和挥霍的地方。他说,只希望在出狱后,能想办法偿还被害人。

在判决作出后,王某欢、孟某提出上诉,但在审理过程中又撤回。2021年2月10日,北京三中院终审裁定准许撤回上诉,自该裁定送达之日起,一审判决生效。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