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虚拟货币的人群

超八成受访者表示有意立遗嘱,避免意外发生后产生麻烦是主因超八成受访者表示有意立遗嘱,避免意外发生后产生麻烦是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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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佛山华南公证处迎来了遗嘱订立年纪最小的市民,21岁的小怡希望把名下存款留给小自己6岁的妹妹。事实上,年轻人订立遗嘱的现象并不少见。《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21年度)》(以下简称《白皮书》)首次公布了00后遗嘱数据,2020-2021年订立遗嘱的人群中,00后共有223人,近一年增长了14.42%。越来越多年轻人坦然面对自己的“身后事”。为了解大家对订立遗嘱的态度与意愿,南都民调中心于今年6月初发起问卷调查,分析研究并发布《公众订立遗嘱态度与意愿调查报告(2022)》。

报告显示:在知晓度方面,八成受访者了解过遗嘱订立,了解过办理程序、遗嘱内容、订立条件者较多;在订立遗嘱态度方面,受访者持理解、支持态度的比例分别占五成以上,超七成受访者认为有必要订立遗嘱;在订立遗嘱意愿方面,超八成受访者表示有意愿订立遗嘱,避免意外发生后产生麻烦是主要原因;在订立遗嘱年龄段方面,40-69岁是受访者考虑订立遗嘱最集中的年龄段,而遗嘱订立正呈现年轻化趋势,超四成半90后、00后受访者正在考虑订立遗嘱;在订立遗嘱形式上,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位居第一、二位,法律效力是主要考虑因素;受访者想通过遗嘱处置的财产中,银行存款、不动产是优先考虑处置的个人财产,而社交账号、数字钱包是优先考虑处置的虚拟财产。

知晓度

超八成受访者了解过遗嘱订立事宜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81.20%的受访者表示了解过遗嘱订立的相关事宜,其中表示“非常了解”和“比较了解”的比例相近,分别占29.18%、28.94%;表示“略有了解”占23.08%。

交互分析发现,受访者对遗嘱订立的了解程度受学历和性别的影响。受访者学历越高对遗嘱订立的了解程度越高,其中27.25%的本科学历受访者表示“非常了解”;而初中或以下学历者该比例为16.36%。此外,男性受访者表示“非常了解”的比例占37.41%,比女性受访者高出约15%。

进一步分析发现,受访者表示了解过办理程序、遗嘱内容、订立条件的比较多,比例依次为52.33%、52.03%、50.68%。值得留意的是,受访者对遗嘱效力的了解程度相对偏低,选择比例仅占44.81%。

订立遗嘱态度

女性受访者接受度更高

大家对遗嘱订立的态度是怎样的?调查发现,大部分受访者持理解、支持的态度,比例分别占52.99%、52.26%;还有28.57%的受访者认为遗嘱订立越早越好。

相较而言,受访的年轻群体对遗嘱订立持更开放、接受的态度,其中00后、90后受访者选择“越早越好”的比例更高,均超过30%;而60后及以上的受访者该比例低于10%,该年龄段受访者选择“抗拒”的比例超过30%。

那么遗嘱订立是否必要呢?74.11%的受访者认为必要,其中35.04%认为“非常必要”,39.07%认为“比较必要”,仅有3.66%认为没必要。从不同年龄段来看,受访的年轻群体认为有必要订立遗嘱的比例更高,其中90后、95后受访者该比例分别占75.90%、79.73%;而60后及以上的受访者该比例为28.57%。

值得一提的是,女性受访者认为有必要订立遗嘱的比例更高,达到79.13%,比男性受访者高出10%。据《白皮书》显示,2013-2021年间,女性订立遗嘱所占的比例较高,为56.09%。

6月24日,中华遗嘱库工作人员在接受南都民调中心电话采访时谈道:“大多数已经订立遗嘱的女性认为,提前把财产规划好,让她们有更多的安全感,觉得生活更有保障。”

订立意愿与原因

近半数90后00后正在考虑立遗嘱

受访者自己考虑过订立遗嘱吗?调查中,85.60%的受访者表示有意愿订立遗嘱,其中5.62%表示“已订立”,27.35%表示“正在考虑”,52.63%表示“将来考虑”。

交互分析发现,5.62%表示已订立遗嘱的受访者中,40后、50后占比最多,为24.29%,其次是60后,占11.70%”。不过,也有42.86%的40后、50后受访者表示“绝不考虑”订立遗嘱。而27.35%“正在考虑”订立遗嘱的受访者中,90后、00后分别占27.11%、20.51%。“将来考虑”订立遗嘱的受访者中,90后、00后分别占59.62%、56.76%。

谈及原因,54.07%的受访者表示订立遗嘱可以“避免意外发生后产生麻烦”,占比最高;其次49.79%的受访者表示订立遗嘱是为了“更好地照顾家人”。但对于不考虑订立遗嘱的受访者来说,43.48%认为“财产分配简单,无须订立遗嘱”,比例最高;35.65%认为订立遗嘱“不吉利”。

订立年龄段

主要考虑在40-69岁立遗嘱

有相关意愿的受访者中,他们考虑在哪个年龄段订立遗嘱?调查结果显示,40-69岁是受访者考虑订立遗嘱最集中的年龄段,占65.48%,其中25.11%考虑在50-59岁订立遗嘱,20.40%考虑在60-69岁订立遗嘱,19.97%考虑在40-49岁订立遗嘱。

从受访者年龄段来看,70后、80后考虑在50-59岁订立遗嘱的比例较高,分别占41.18%、35、81%;而90后考虑在30-39岁订立遗嘱的比例更高,占30.17%;还有14.62%的00后考虑在30岁以下订立遗嘱。

综合来看,一方面,遗嘱订立正逐渐迈向年轻化,越来越多90后、00后在自己还年轻的时候就考虑安排“身后事”。另一方面,长者群体考虑订立遗嘱的意愿呈现两极化。仅少部分受访长者接受遗嘱订立,大部分的长者仍表示不考虑订立遗嘱。

订立遗嘱形式

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位居前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134条至1139条规定,遗嘱形式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并且对这6种不同遗嘱形式,分别作出了具体要求。

问及有意愿订立遗嘱的受访者,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分别位居第一、二位,选择比例分别是51.21%、41.80%;随后是打印遗嘱,占30.13%。交互分析发现,表示“已订立”遗嘱的受访者中,选择公证遗嘱的比例更高,占58.70%。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朱建超律师表示,民法典废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原则。这意味着,上述六种遗嘱形式都是合法的,订立有效遗嘱,需要符合相应法律规定。但需要注意的是,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受访者订立遗嘱时,法律效力是最主要的考虑因素,占60.20%;其次是操作便利度,占49.93%。交互分析发现,00后、90后受访者认为法律效力更重要;而60后、50后、40后受访者除了看重法律效力,还看重操作便利度。

财产处置

银行存款和不动产是重点

在有相关意愿的受访者当中,大家会通过订立遗嘱处置哪些财产?本次调查中,受访者考虑处置银行存款、不动产(房产、车位、商铺等)较多,分别占69.90%和66.33%。

除了常见的财产分配之外,考虑将虚拟财产(社交账号、虚拟货币等)纳入遗嘱的受访者也不少,占30.39%。

有意思的是,女性受访者考虑将银行存款、不动产纳入遗嘱处置的比例更高,分别达75.21%、74.93%,比男性受访者高出约20%。而男性受访者则更重视处置虚拟财产、公司股权,各占31.94%。此外,受访的年轻群体对虚拟财产的重视度也相对较高,00后、90后该比例分别占39.23%、31.97%。

具体而言,社交账号是受访者最重视的虚拟财产,占55.40%,不少受访者在问卷调查中都提到微信、微博、QQ、抖音等社交帐号。数字钱包是受访者第二重视的虚拟财产,占45.54%,比如支付宝、微信钱包、云闪付等。还有16.43%的受访者考虑到自己的网络游戏账号,尤其是男性受访者,选择比例达20.87%。

问及原因,55.40%的受访者认为虚拟财产“可以留给亲友作纪念”,占比最高。另外,分别有44.13%、43.66%的受访者认为虚拟财产“有变现价值”“记录了生活点滴和感悟心得”。

遗产继承人

第一顺位继承人首选子女

受访者希望将遗产留给谁来继承?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而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选择由子女继承的最多,比例占50.31%,其次是选择由配偶继承,比例占24.75%。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在第二顺序继承人中,兄弟姐妹继承位居首位,比例占43.33%。

调查还发现,有不少受访者希望在遗嘱留言中“交代身后事”、写下“对继承人的叮咛与嘱托”,两者比例相近,分别占47.13%、46.01%;还有40.52%的受访者打算写下“订立遗嘱的原因和想法”。

调查总结

纵观本次调查结果,主要有以下五点发现。首先,公众对遗嘱订立的接受度越来越高。调查中,大部分受访者对遗嘱订立都秉持着理解、支持的态度,两者比例均超过50%;认为有必要订立遗嘱的受访者占了74.11%;有意愿订立遗嘱的受访者更高达85.60%。遗嘱订立不再是大家忌讳谈论的话题。

第二,遗嘱订立逐渐呈现年轻化趋势。90后、00后受访者认为订立遗嘱越早越好的比例均超过30%;这两个群体分别考虑在30-39岁、30岁以前订立遗嘱的比例较高,分别为30.17%、14.62%。可见,订立遗嘱不再只是年老或病重时考虑的事。

第三,遗嘱订立的知晓度、订立意愿有着明显的性别差异。相对来说,男性受访者对遗嘱订立的知晓度更高,但女性受访者认为有必要订立遗嘱的比例高出男性10%,达到79.13%。这意味着,女性对遗嘱订立的需求更高,提前处置财产,能为她们带来更多的安全感。

第四,越来越多人考虑到虚拟财产处置。调查中有30.99%的受访者打算将虚拟财产纳入遗产处置,比如社交账号、数字钱包等。而受访的年轻群体、男性群体更是考虑处置虚拟财产的主力军。

第五,权威的遗嘱服务信息存在普及必要性。60.20%的受访者表示订立遗嘱时首先考虑法律效力;但仅有44.81%的受访者表示了解过遗嘱效力的相关信息。这从侧面反映出,受访公众了解权威信息、有效遗嘱订立的需求度,远高于他们自身对这方面的了解度。两者存在落差,公众容易订立无效遗嘱,值得引起重视。

律师提醒

那么具体有哪些情况容易被认定无效遗嘱?广东天穗(深圳)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员会主任关元朝律师表示,实际办理过的案件中,以下三种情况,值得引起大家重视:

●将公证签名误认为是公证遗嘱

实际生活中,有些人自拟遗嘱,然后拿去公证处公证,但并非做公证遗嘱,而是做了公证签名。公证签名指的是,只公证协议或合同中是本人签名,而不审核具体内容。这意味着,公证员不会审核遗嘱内容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具备可操作性。如果自己起草的遗嘱内容是手写,只要内容合法且具备可操作性,即便只做公证签名,也是一份有效的自书遗嘱。如果自己起草的遗嘱是打印,当少了两位见证人,而且只做了公证签名,即便内容合法且具备可操作性,这种情况既不属于打印遗嘱,也不属于公证遗嘱,会直接导致所立遗嘱无效。在此提醒大家,去公证处一定要交代公证员,做公证遗嘱,而非公证签名。

●代书遗嘱中缺见证人签名或只有一人签名

这种情况是不符合代书遗嘱的构成要件,没有见证人签名或只有一个见证人签名,即便遗嘱内容有效,但不构成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最终会被认定为遗嘱无效。

●遗嘱中处分他人财产

立遗嘱人只能处分自己名下的合法财产,不能处分他人名下财产。典型的情况是借名买房,买房的钱是立遗嘱人提供,但房子是登记在他人名下。很多人会自认为该房子是属于自己,可以用遗嘱的方式分配该房产。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只要房子没有登记在自己名下,在没有经过法院判决认定房子权属属于立遗嘱人之前,立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该房产,不具备法律效力。

样本说明

南都民调中心于2022年6月6日至6月20日期间开展本项调查,一方面通过网络问卷调查的方式推广问卷,另一方面进行电话及线下采访。调查共回收839份有效问卷,其中男性受访者占50.55%,女性受访者占49.45%。从年龄段来看,90后占37.85%,80后占24.42%,00后占18.44%,70后占11.11%,60后及以上(含40后、50后)占8.18%。从学历来看,本科学历者占比最高,占40.17%,其次是大专学历者,占27.35%。从居住地来看,北上广深占29.67%,其他省会/直辖市、普通地级市分别占24.05%、23.57%,县级市占12.45%。

社会调查与公共舆情研究课题

社会群体与公众心理研究

项目出品:南都民调中心

项目监制:谢斌 张纯

项目执行:南都研究员 麦洁莹 文轶然 涂长芳 实习生 章馨月 林函霓 韦力尹

支持平台:南方都市报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