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期货诈骗案件判决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范亚康)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1月31日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21年1月26至28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宁等21人涉嫌犯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宁、李晓乾、黄春彬等17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他人财物,涉案总金额为10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宇航等4人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多次帮助转存款项,情节严重,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本案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诈骗案件,反映出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隐蔽性强、迷惑性大、科技含量高等特点,借由此案提醒广大群众要选择正规平台及软件进入股市、期货市场。

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