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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报融媒记者 李科学

记者4月10日从市人社局社保中心获悉,本月1日起,我市2023缴费年度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工作开始,时间截至6月20日。社保中心有关人士提醒,缴费基数关系到每位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及时、如实申报。

据了解,此次申报范围为2023年3月31日前,在平顶山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且正常缴费的参保职工,以及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其中,参保单位申报本单位参保职工2022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申报2023缴费年度缴费工资(或缴费档次)。

申报可通过网上申报渠道及经办大厅渠道两种方式进行。

参保单位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siwsfw.hrss.henan.gov.cn)“单位办事通道”中“单位业务”下的“单位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功能,进行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数据在线录入、批量下载和导入、修改,确认无误后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提交,完成申报工作。无法通过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可到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大厅,导出本单位工资收入申报数据文件进行填报,填报完毕后通过原途径进行申报数据文件导入。

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个人办事通道”、河南社保App中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申报”事项,填报月平均工资收入或选择档次。无法通过网上申报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就近到全市任一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大厅或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进行缴费基数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申报时参保单位下载的2023缴费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数据根据2023年4月各险种征缴计划数据生成,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期间(4月1日至6月20日)办理的增员业务需同时填报当前缴费年度及下一缴费年度两个缴费基数。

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期间,各类参保单位、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多次申报,系统默认以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参保单位通过上述渠道完成本次年度工资收入申报工作后,将采取数据比对和人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事后审核。

社保中心相关人士表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6月30日前按有关规定封顶保底,确定2023缴费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缴费基数。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成功后一个缴费年度不再变动。逾期不报的,参保职工缴费基数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调整。缴费基数关系到每位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参保单位应按照有关政策及口径如实申报,组织职工本人进行确认,并对《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疑问,也可致电0375-257925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或0375-25791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