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
二、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1、外购:购买价款+支付的相关税费+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
3、融资租入
a、租赁合同约定付款总额: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签订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b、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资产的公允价值+签订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4、盘盈: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
5、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资产的公允价值+支付的相关税费
6、改建:除法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三、折旧方式和折旧日期
1、固定资产以直接法计算折旧,准予扣除
2、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3、固定资产当月投入使用当月不计提折旧,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不提次月提)
固定资产当月停止使用当月仍计提折旧,次月开始不计提折旧(当月照提次月不提)
四、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
1、房屋、建筑物: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5、电子设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