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有哪些信托公司(兰州信托保险大厦)

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11月12日,甘肃省兰州市民政局成功完成由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方的光信善·昆山慈善信托1号备案,信托规模为5亿元,期限为永续。昆山慈善信托已于11月19日下午正式成立第一期,规模1.3亿。这标志着自慈善法颁布以来国内最大规模的货币资金类慈善信托由光大信托成功组织实施落地,也标志着中国慈善资产保值增值进入新时代。

兰州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发展,在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自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后,严格按照《慈善法》和《民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慈善信托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职责任务,梳理备案流程,认真及时地做好慈善信托备案工作,从2016年12月至今共完成22单慈善信托备案工作,总金额达到5.8亿元,备案程序严谨、资金监管到位、项目运行良好。

通过慈善信托的制度优势,有利于慈善组织充分利用其超长投资期的优势获取投资回报,为公益行业提供重要的长期资金来源,形成良性循环,实现可续发展。该笔慈善信托业务的落地,对慈善组织开展保值增值工作有极高的借鉴意义。

第一,慈善组织以“慈善信托”的方式开展保值增值,能够确保慈善资产投资中的目的不会发生偏移,仍以慈善活动的开展为目的,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第二,慈善组织以“慈善信托”的方式开展保值增值,能够充分发挥受托人即信托公司资金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通过资产配置和资金管理,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慈善资产提供尽可能高收益的投资项目,为慈善组织带来源源不断的投资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慈善组织以“慈善信托”的方式开展保值增值,能够实现组织保值增值方面能力的提升。在慈善信托设立及运行的过程中,通过慈善组织与信托公司的不断互动,慈善组织的财务人员能够更多的了解投资领域基本情况,对不同投资类型的风险及收益有更深入的了解,便于慈善组织专业投资人才的培养。

光信善·昆山慈善信托1号的成功备案和落地实施,标志着慈善信托保值增值时代的到来,同时也为慈善组织开展保值增值提供了可借鉴的业务模式,必将进一步促进慈善组织在保值增值领域的各种尝试,真正推动慈善组织的可持续发展。相信不久的将来,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慈善组织通过慈善信托的方式,实现慈善资产的保值增值,让慈善信托成为慈善资金的源头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