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pos发行机制的虚拟货币(pos机发行机构)


价值重估

SEC 最近的发言恐怕大家都知晓了,这与我以往的判断一致。POS类代币无论从各个方面考虑,都应划分为”证券“类别。

我曾经分析过 POS 代币以及治理代币的发行和价值。在它们未被法律明确定义之前,实际上它们的价值是远远低于证券估值的。因为它们不具备分红权、不具备实际价值、持有人也不具备股东身份。

到目前为止,虽然 SEC 的判定还未实施,但是我相信最终一定是“证券”这个结果。请注意,这里的“证券”是带引号的。因为,POS 代币还有一个关键点,那就是“社区货币”属性。

为什么我称为”社区货币“呢?因为这种代币只能在某个社区内通行,在这个社区之外的任何地方都无法与人产生价值交换。也就是说,这种代币的”货币“属性只能够得到虚拟社区的认可。

那么结果是显而易见的,一个全世界大多数人都未曾接触过的”社区代币“,它的价值能高的过世界公认的证券价值吗?即使它具备”社区货币“的属性,那又怎么样,能够得到全世界大多数政府的认可作为法币使用吗?

因此, 不论 POS 代币是否拥有”社区货币“的属性,它最终必定被定义为证券类型。只有这样才符合它的最大特征、以及法律的界定,并方便政府机构的监管。

同时,这也是绝大部分投资人都能认可的结果。因为”社区代币“的价值远远不如”证券“,这些年所有的 POS 代币投资人都是在钢丝上起舞,谁都不知道究竟投资了一堆什么东西。

那么反过来说,POS 代币被定义为证券会产生什么样的变局呢?——那就是价值重估。也许这就是最近 POS 代币不断升值的原因所在。